历史版版规 2013/04/26
2013/04/27 修订
2013/05/22 二修
2013/06/15 三修
2013/06/18 四修
2014/12/18 五修
一、总则
1.本版接受中华民国政府颁布之法律,教育部学术网络公约以及批踢踢实业坊站方制定之
站规管辖。
2.本板为讨论历史问题、提供历史知识分享、交流、发表历史解释、见解,以及存放关
于历史学习相关资源、资讯、情报、方法的园地。
2.下列内容有其他专版,建议可到他板发文:
台湾史——单纯以台湾为格局的史事
清代史、古人八卦、架空历史、三国及三国演义、台湾公卫及
乐生院史、中国近现代史、军事战争史、日本史、日本战国史等。
3.板规之适用 不溯及既往。
4.如版规修改 采取从新从轻原则
5.无关版旨,删文
6.检举的时限已一个礼拜内为限,超过一个礼拜的文章则不受理
二、板规
二A.关于个人发言形式
1.本板沟通应使用华语为主,并以正体字书写。
不限制其他语言之单词使用或整句引用,但以不妨碍沟通为限;必要时应附解释。
如上,若引用超越一行字以上,应做完整之翻译。
除语助词、特殊效果及正体字无法状写之外,禁止使用大量注音符号行文。
2.转录文章应注明出处、作者。
原文作者需同意该文章可以转贴。
转贴文章的来源必须限制为学术期刊或著作。
转贴文章可来自新闻媒体,不过要翻译成中文
若未得原文作者同意转录、转贴 水桶三个月
二B.关于个人发言内容
1.禁止使用与性器官、性侵犯、闽南语“哭”系列、
及问候亲友师长有关之发语词或口头禅。简言之,禁止使用脏话。
初犯者 水桶三天 累犯者水桶二周
2.禁止对板友进行人身攻击。
禁止侮辱任何民族、宗教。违反者水桶二周,若情节轻微者或初犯 警告一次
累犯(累犯追溯期为一年)水桶三个月
二C.关于板面秩序维持
1.推文陷入争吵者,或贴文及推文内容企图煽动他人争吵者,
也就是举凡意图战文者,板主得将该文上锁甚至删除。
2.推文内容企图与他人争吵者,版主可依情况 警告一次或水桶一周
3.闹版者 删除。并依情形给以三个月以内水桶。若初犯者,水桶一周
(如一行文 字数不到20字 或非板主滥用公告者、影响版面情节重大者)
4.政治文 删除
5.未经许可泄漏他人资料(水球,信件等) 水桶半年
6.如在水桶期间 利用分身发文 推文者 给予分身帐号相同之处罚
7.若有其他版规未规定者,但有影响版面、影响版友之情况,版主可依情况
给以三个月以内之水桶
8.若被警告三次 水桶一周
9.关于版规之讨论 请善用版规讨论文,请勿发文章讨论,违反者 版主可删文
10.若讨论串已有标记s 请勿再回文,违反者 版主可删文
11.禁止删推文
三、执行
1.删除之文章,皆置于精华区“板务专区”中。
2.凡违反板规并经公告处理者,相关文章皆分类收录于精华区“板务专区”中。
四、申诉与救济
1.关于本板板主处分之申诉,以“历史研究院组务板”HisService为管辖法院。
新增:
一、
5.无关版旨,删文
6.检举的时限以一个礼拜内为限,超过一个礼拜的文章则不受理
二、
11.禁止删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