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朝三暮四的故事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1 09:27:46
2016/12 我写了篇文章,该文章内有提到,反同方不会接受“准用”
昨天推动爱家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联盟,
相对张守一较具有法学素养(?)的曾品杰也表态了--
https://udn.com/news/story/12837/3655548
曾品杰也是中正大学法学院教授。
他说,去年公投第十二案通过“以民法婚姻规定以外之其他形式”
保障同志伴侣,重点就在“其他形式”。
如今政院草案命名“施行法”,他可以接受。
但在名称的“外壳”之下,内容部分仍准用民法婚姻相关规定,
亦即同志伴侣可“实质上结婚”,有违公投600万人的主流民意。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9-02-21 09:36:00
所以你想表达什么? 目前用专法的外壳包装 内容准用民法已经是最好的方案了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2-21 09:39:00
我需要翻译蒟蒻我以为实质保障同志结婚权益是同志想要的,不然你还要什么?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1 09:44:00
可以实质结婚早就是释字748中阐述的了,无论今天立什么法都得让同志可以实质结婚,更别说什么几百万民意了,法律位阶就在那,再大也没宪法大哪里改变民法婚姻定义?民法是改了哪一个字?搞清楚准用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阳)   2019-02-21 10:47:00
反同跳脚就跳脚啊 给他们继续秀下线
作者: jojoliu (承承)   2019-02-21 12:24:00
你帮反同方担心太多惹
作者: lc3b (lc3b)   2019-02-21 13:18:00
反同方不管怎样都有意见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1 13:37:00
真的耶
作者: langerage   2019-02-22 01:41:00
反同不反对怎么有钱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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