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战国时代庄周所撰《庄子‧齐物论》中所写的一个寓言,“朝三暮四”原意是指只改
变名目,实质却不变。养猴人只是把早晚的数量对换,就能欺骗猴子,让猴子自以为是的
认为早上的数量变多了,因而获得满足,故事中隐喻了人常常自以为是却不自知。
政院提出“大法官释字748施行法”,使同志婚姻“准用”民法婚姻,就是个朝三暮四的
故事。
1.无论是“同性婚姻法”还是“大法官释字748施行法”都是在民法以外,专门定给同志
适用的法律,本质上都是“专法”,并没有不同。
2.所谓“准用”指对本质不同但类似之事务,由法律规定适用相同的法律效果。而准用的
前提,就是两者必须为不同的事务。
所以,准用民法婚姻的意思其实是“同志婚姻与民法婚姻不同,但因为很类似,所以让同
志婚姻套用民法婚姻有关的规定”,从而,政院版草案仍然且根本没有承认“同志婚姻=
民法婚姻”。如果政院认为同婚与民法婚姻相同,则用语应该是“适用”民法婚姻而不是
“准用”民法婚姻。
3结论:政院立了专法,而且这个专法认为同性婚姻不是民法上的婚姻,与护家盟提出的
同性婚姻专法完全是一样的意思。
附注:今天无论你支持专法还是民法,你都不应该把专法曲解为“等同修改民法”。
补充一下中央社制作的表格
看来同志伴侣还是不能享有共同收养的权利呢,异性恋夫妻可是有权收养无血缘关系的子
女的喔~
https://i.imgur.com/bIPlO1U.jpg
作者: maybeforever (或许) 2019-02-21 00:34:00
呕呕呕呕呕呕
作者:
mocca000 (优质妹文制造机)
2019-02-21 00:36:00来我帮你喊 民进党骗票 2020教训民进党
作者: cwcc0229 (叫猫猫锚锚喵喵叫) 2019-02-21 00:37:00
狙公婊示:我只是想换个方法逗猴子开心又喂饱牠们而已
公投结果就告诉你是用专法,所谓的输赢在公投当天就已经确定了,为何还有人认为还有修民法的空间?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9-02-21 00:40:00以现阶段的状况,同志就是还没有条件能赢。等同婚更普遍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9-02-21 00:41:00民众不会误认同婚是洪水猛兽,再来看怎么赢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9-02-21 00:42:00先拿下里子,以后看再怎么赢回面子
不觉得这是朝三暮四,反而比较像战败国签约,能拿到好约就该偷笑了,看清楚处境面对现实才是正确的就已经要另立新法"748实施法"了,当然是立专法,这哪有疑问?只是内容偏向准用民法当然也不等于是修民法我是不知道"等同修改民法"的论点是从何而来,哪里等同了,都要立新法了,还哪里等同获胜什么?实质得到的才比较重要。再次强调,真要讲谁获
作者:
farnorth (可爱北极熊)
2019-02-21 00:49:00有经历公投过的人,都清楚知道这不叫修民法,应该没曲解的问题
胜,下福盟在20181124时就已经获胜了,跟这748法根本就是战败处理有关?在这748法上定输赢?(早就输了)现在同运只是在庆幸这专法的待遇比预期的好罢了,输赢什么?
今天不是748法否认同志婚姻为民法婚姻的一种,是在1124公投就已经否认了
作者:
yor 2019-02-21 00:56:00公投结果你要怎么交代?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2-21 00:58:00你这样解读不对,所谓好不好,是看跟“谁”比,跟修民法比当然是比较“不好”,但跟“同性共同生活法”比,是比较“好”
就像你先发投手出来在第六局丢个大局失10分,后面上来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9-02-21 00:59:00而跟民法比,早在1124那一役就“输”了
的败处跟打者在后面几局赶到只输一分,最终结果还是败
作者:
yor 2019-02-21 01:00:001124公投结果出来就已经几乎注定无法修民法了 现在的结果已经是兼顾公投结果跟修法要求对同志来说最好的状况了
北,然后会对那个败处说"你弄输了吗"?败处心想干我啥事
作者: liebeshin (>///////<) 2019-02-21 01:04:00
的确不是修民法 但已经算是符合释字的精神了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19-02-21 01:05:00少带风向
战败后以为会割个大片江山赔个2000亿金马克,结果和约
作者:
a13471 (无明)
2019-02-21 01:08:00推
出来割个鼻屎小岛跟赔些小钱,输还是输了,但会不感到
作者: maybeforever (或许) 2019-02-21 01:11:00
说别人猴子,你又是什么
路还很长,之后的立院又是硬仗,如果无法在今天感到纯粹的开心,我怕的是这些人如何撑过后面三个月的烧心
原po不喜欢的话可以不要用这个法结婚,不然你会变成猴子?
作者: Barrioss (无题) 2019-02-21 02:13:00
认为等同于修改民法的人很少,这篇完全画蛇添足找骂而已
要同时符合释宪及公投结果 你说还能怎么做?这已经是最圆满的答案了
作者:
edmonk (阿水)
2019-02-21 07:26:00公投如此结果,还有些人物愿意相挺,此刻先鼓励再说吧
作者:
lc3b (lc3b)
2019-02-21 07:35:00加油
作者: lyh0215 (天行) 2019-02-21 07:54:00
这是要展示比大多数同志脑袋“清楚”又有“想法”的高尚蓝甲吗?
作者: s8955439 (s8955439) 2019-02-21 07:58:00
只有你最清醒,在你眼里别人都是猴子
作者: ken781222 2019-02-21 08:00:00
醒醒吧 我们公投没有赢
作者:
ILALY (2u42u7)
2019-02-21 08:21:00朝三暮四是以总数七为前提。但11/24后总数可能只剩二,现在至少给了五。我会算数,我不是猴子。
作者: terry31131 (天之月) 2019-02-21 08:32:00
但总数依然不是七,而真正的平等是总数十,这篇文章想阐述的是这个事情,我们不能这样就安逸下来。
法案都还没通过就在说不能安逸== 能不能让法先通过
作者:
notmine (just melancholy)
2019-02-21 08:46:00你最厉害 那么请你献策看看执政党要怎么面对公投结果
顺便一提就算是5/24直接适用民法也不是十什么都要十那不用玩了
只能说面对现实,且战且行,在2都可能拿不到的当下,有机会拿到5或7,即使这不是10,也应该觉得高兴,不然撑不到10的到来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9-02-21 08:55:00给国民党提案 你最满意
作者: terry31131 (天之月) 2019-02-21 09:53:00
我是说出我对文章的看法XDDD个人意见是觉得院长这招很高明,对法案我是赞同的
我很开心唷,这是朝三暮四没有错!但是这换汤不换药我的认知和你不一样重点是 “同性二人之间永久排他亲密的共同生活关系”的法律关系名称,还是叫“婚姻”,而不是另个东西。^_<
作者: qlwkejrhtg (yu) 2019-02-21 11:41:00
这已经是公投过后能得到最好的结果了,我不在乎法的名称为何,我只看法的内容,照这个法的内容来看我觉得这就是一种胜利,希望你别再崩溃下去了
作者:
palytoxin (palytoxin)
2019-02-21 11:50:001124输到脱裤连朝三都快没了、现在有暮四就谢天谢地了.萌萌看起来又提废除施行法公投了,高兴一下还是要继续拼啊
作者:
kyouya (ä½ è—眼ä¸çš„ç¶ )
2019-02-21 12:54:00不然你加入护家盟和他们一起抗议,这样好吗?
作者:
ccgtdan (小尾巴)
2019-02-21 13:12:00异性结婚和同性结婚当然不一样,所以准用没问题啊,而且我可以跟表弟结婚异性恋男可以跟表妹结婚吗
民法本来就有规定近亲结婚的问题,还有,748法没提到“性倾向”
作者: langerage 2019-02-22 01:38:00
蓝甲可以不要闹了吗?
这次推你一个,这只是阶段性的获得实质权益,但在名目上还是妥协。该视时机继续争取最大权益。明明原po表达意思应该是虽不满意但还可接受,继续争取最大权益,却有奇怪的人想说好了啦,这样就好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