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声明这不是在找战犯 只是我觉得选举的基础原则
举例仅做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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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异性恋思维
先不论能不能公投 既然开投
投票就是在选出最大公约数的部分
当一方的要求
甲:婚姻平权 充满包容地"被"加上
(HIV+OK、娱乐性用药合法化、无套忠贞、开放性关系)背后蠢蠢欲动
和
乙:(异性恋)平权虽然与我无关但可以支持 (被明明宣传后:后面那一串绝对不支持)
又加上(宗教反甲丑化甲)的势力
我觉得包容是一种美德
但是拿美德来选举???
就是未受压迫的异性恋,看到受压迫的人,觉得应该要平权
才有300万票不是吗
但是平权之后这些受压迫的人就要开始推
(HIV+OK、娱乐性用药合法化、无套忠贞、开放性关系)不是吗?
这是不是超出平权 而是要夺取大众话语权了???
就像明明大胜之后 就开始推行下一步不立专法的战场
所以要是今天是反过来 是婚姻平权大胜
你看后面那一大串对平常百姓来说是牛鬼蛇神的东西
会不会倾巢而出???
议题不再是与选民无关 而是会被影响到的时候
大众的想法自然不再仅仅是 要支持受压迫的人
而是受压迫的人要大反扑 全体民众的思想 岂能不被宗教团体代入?
完成平权只是个开始不是吗?
平权后 那后面一大串为什么不行?
下一步是不是就开始狂推这些东西合法化主流化?
你觉得主流民意会不恐惧?无论这恐惧是否是真的
能不压迫吗?一但平权、就开始各种潘朵拉之盒的解放
包容一切 就不会成为选举中的最大公约数 而这就是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