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所以专法到底是歧视在哪

楼主: totaketotake (Ed)   2018-11-17 03:41:19
我个人认为
首篇作者忽略了实际上/实务面的问题
所谓
如果专法和民法的保障一模一样
上面这个假设很有可能不是事实
当立委诸公在院内讨论专法的时候,
你觉得场外的反同声浪不会发挥作用吗?
你觉得依照多数决/协商/滚木立法/条件交换/折衷妥协/你想得到
的想不到的/台面上的台面下的无数种运作模式下,出现和民法
100%同样保障的专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虽然我不愿这么想,但立委当中依然是异性恋多数,当拿出一个
全新草案从头开始逐条讨论,你觉得出现和目前民法100%同样
保障的专法的可能性有多大?
至于专法是不是歧视这点就更容易了
只要把生活中出现任何一句话中,有“人”的部分都改成异性恋和
同性恋,再重新叙述好了。
比如,行人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号志,每次讲这句话就要讲两次
异性恋行人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号志
同性恋行人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号志
我还忽略了
跨性别行人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号志,甚至更多
到底这个世界里异性恋和同性恋和跨性别是有多么的不一样?
嘴里讲讲也罢,有不一样到需要在成文法典上作区隔?
说实话,我管他民法还专法,就一句话,能不能马上保障?
我们在这打嘴砲的都年轻力壮,想一想那些迫在眉睫的人,
我宁可现在马上就施行,那些萌萌怎么看都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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