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脸书 https://reurl.cc/5oVMV
就今日曾教授品杰于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公办意见发表会,本人发表声明如下:
1. 财法系不等于法学院或法律系
我是法律学系硕士班学生、法律学系研究生代表、学生会副会长,曾教授系财经法律学系
教授,财法系与本系为不同单位,于2002年独立于本系之外。曾教授因其系主任之身分兼
任法学院院长,惟非本系教授,合先述明。
2. 曾教授准备不足
曾教授今日二场意见发表内容相似,纵其系出于相反之提案,但仍应针对公投主文、理由
书发表。曾教授发表内容雷同,找手举牌时间冗长,建议曾教授不要拿过多的道具混淆,
回归意见讨论,且分别针对不同案由不同意见实质讨论取代类似跳针重播行为。
3. 曾教授不应诉诸身分权威。
曾教授意见发表总是以“中正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作为自我介绍内容,但此实际上诉诸身
分权威,模糊了其对于民事法、财产法的专业,对于法律学重要的独立思考,回归专业相
悖。会让一般民众以身分权威而非讨论内容作为资讯接受内容,我希望各位意见发表人,
尤其是曾教授减少诉诸身分权威或是宗教权威,以政策内容、法制意见为主。
4. 欢迎曾教授来本校学生会举办的辩论会辩论
本人担任学生权益部部员曾经邀请过曾教授来参与同性婚姻的辩论,惟曾教授以“没有必
要、有先入为主意见”等原因拒绝,本人深感遗憾。曾教授抛弃理性、法学专业,背弃法
律所要保障的人权,而以圣经内容,无从证明的张冠李戴资讯作为意见发表的根据。
希望曾教授不要再拒绝本会举办相关讲座,
让中正大学学生能够真诚恳切的与曾教授如此保守、基督教义式的价值交流、辩论。
5. 本人不相信隔离的平等,甚至是不平等的歧视,曾教授认为可以以其他形式诸如同性
“结合”、同性“伴侣”等方式来达到释字748的要求。凸显了婚姻的神圣,专属,且也
带出了歧视心态。民法没有如此的神圣、超俗,民法是属于地下的,不是天国的法、律。
游信义在先前的发表会上表示“异性婚姻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同性婚姻没有”,认为婚姻
具有神圣性、具有超脱世俗的价值。但是那是基督徒认为的,或者是说你们认为的。你们
歧视跟你们不一样的人生、歧视与圣经不相符的事物、反对人权的进步,试图塑造出婚姻
很美好,我觉得很恶心,不只是游先生、曾教授也让我觉得很恶心。为什么可以以一本几
千年前的故事书作为打压别人权利的基础, 大言不惭的表达同志比异性恋婚姻低劣,凭
什么?天上的父,耶稣爱人,但他爱的是所有人,无论是不是异性恋、无论是不是同性恋
或其他性向、性别认同的人。耶稣为了我们受罪,但你们非但没有爱着其他人,反倒是憎
恨其他人,让更多人憎恨基督徒,这就是你们传福音的目的吗?散播歧视,散播不友善的
情绪?我相信神爱世人,但自称是祂的子民的人,希望透过憎恨其他人来让自己好过。
我是中正大学学生会副会长,法律系硕士班学生李子鋐
2018.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