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毓嘉:双重标准的“社会共识”
晨间读报。法务部法律事务司长林秀莲指出……现阶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适当时机…
…应先观察我国国情和社会普遍接受度及民意趋向……逐步制订相关法律,才能兼顾一般
民众情感及同性伴侣需求……林秀莲说,同性婚姻涉及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变革……
国人对此议题两极化,还未形成共识……未来可能进行民调,了解最新民意趋向……
读到这里,我像被什么很脏的东西骂了一下,脸热热辣辣的,非常脏,但非常好用。是那
“仍需寻求社会共识”的内里意识。那句永远不会到达的社会共识,屏除了社会演进的任
何可能。
社会共识,压根是最脏最脏的一句脏话。
凝聚社会共识,这六个字我们都听过太多太多次了。他们说,要待凝聚社会共识之后再行
推动,然后,就冷处理了,然后,就没有了。如同台湾政治喊得雷声大雨点小的各种平权
立法案,口号治国的咱们立委诸公总是说,针对娼妓除罪,同志婚姻,同性伴侣领养,代
理孕母,多元性别平等教育,这些很好,只是……喊著喊著,突然有人跳出来说,社会歧
见仍多尚待凝聚整体共识,短期内修法不易……面对传统力量抗拒,需要慢慢沟通……然
后……
没有了。没有下文了。没有法案被送进立法院,舆情热烈了一阵,也没了。热热闹闹的
2013年底吧,护家盟、下福盟、桃福盟各阵列排开,宣称自己是反对意见--但是我们不
歧视同志唷,啾咪--因此,只要有“这些意见”存在,社会共识永远就只是水面的泡影
,不可能的。
同志婚姻法案卡在立法院,一读完,哪里也没去,人呢,就像鬼屋里巡行的魅影,踩着咿
咿呀呀的头顶的天花板,像一支阁楼上的色情影带嗯哼啊哈,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因为
社会共识。所以不能迳付二读,法务部,研拟法条的主管机关,也说自己需要社会共识。
说穿了,那只要有一个人反对就不可能成形的“社会共识”,因此成为掌握权力者恣意压
迫弱势与挑战者的最好工具。
虽然,那只是一块破败的遮羞布罢了。
这么想想吧,法务部研拟的任何法条可都曾有过社会共识的背书?马英九的不适任早已有
社会共识他又为何不辞职下台?每年五月缴交综合所得税是社会共识吗?民主选举尚且只
需要“多数决”,又何曾需要有“社会共识”?
退一万步来讲--同志婚姻,是在不影响到任何已享有婚姻权利义务的个人状况下,将民
法中对于婚姻配偶关系的契约与保障,进一步推广到同性伴侣身上。这种仅是扩张了对更
多人的保护,而不对任何人既有权益造成侵害的法条,究竟是需要什么社会共识?是要大
家一起去MATRIX里面还是无限月读里面去通灵吗?民主议事决议的相对多数决门槛超低,
蓝绿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社会共识”,大家选完了也都摸摸鼻子算了下一次选举。即便是
会对原住屋者构成资产直接减损的都市更新案,都仅需要区分所有权人门槛式的绝对多数
决,我真的不懂同志婚姻法制化到底是有什么好凝聚社会共识的。
从来没听说过需要凝聚共识的台北远雄巨蛋,当初环团多次质疑其中有利益输送情事,但
建照送审后仅仅 14 个工作天就核发建照,任凭地方居民喊破喉咙,施工单位还是滥砍工
地周围的树木,大巨蛋就这样一步步盖起来了,欸,赵藤雄当初有来问过你,有问过我吗
?没有嘛。核四要盖不盖,要运转不运转,也根本没有什么社会共识,要不然反核四五六
运动是在自由广场玩辛酸的嘛。看远一点好了,淡北快速道路盖在红树林保护区上,也没
人征询过社会共识啊,淡江大桥完工后恐怕要遮掉了大半夕阳,可都没听过有社会共识。
那时,他们会说,推动政策刻不容缓。
如此理直气壮,如此义不容辞,当仁不让。
但当议题碰到同志婚姻,爱滋药价议题,娼妓除罪,性别平等教育,他们摆出朴克脸说,
这个,我们社会上还是有很多的……很多的歧见嘛……不只是宗教团体有意见啊,家长团
体也会有一些疑虑嘛,你看短期之内要完成修法没那么简单……。他们只差没掩鼻走开,
仿佛这些议题是臭的,坏的,却没办法政治不正确地说出口,只好说,相关议题尚待凝聚
共识,不宜骤下决定。
不是不能寻求社会共识,但不能有双重标准。不是掌权者喜欢的就不用社会共识,弱势者
争取保障就要社会共识。
如果反对者大方说出“就是反对”我可能还会比较尊敬他。
反对。其实只需要这四个字。或者两个字,反对。反对。反对。另一端,某报网络版刊载
国家人权报告拟纳入同志婚姻,底下留言板声声挞伐“同性恋在神的眼中是一种恶,是一
种乱伦的勾当”、“道德沦丧的行为不值得鼓励,婚姻的神圣更不容同性恋玷污”、“很
好,我看还可以再开放人兽结婚……”反对。反对。反对。其实都知道,不会有共识的。
截至今日,美国已有三十四州承认法制化的同志婚姻,同志伴侣也可享有一切联邦政府所
提供的身分与社会保护福利。而我真的很想走到那些用各种语言迂回著闪躲同性婚姻议题
的政治人物面前,对他们说,“共识共识共识,根据民意调查,请各位一起去吃屎的共识
已经形成了,您是否可以前往洗手间好好地脸朝下跌倒呢?”啊来宾请掌声鼓励鼓励。
如果现阶段仍非同性婚姻法制化的适当时机,那什么时候才是呢?
不是别的时候。不会是别的时候了。
社会共识是最脏的一句脏话。现在就是推动婚姻平权法制化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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