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yne3345678: 觉得这篇蛮有趣的,前面先解释转诊的目的,后面医师 07/02 18:31
→ wayne3345678: 要求转诊却又自己好像是医生认为明明是小感冒为什 07/02 18:31
→ wayne3345678: 么要去? 07/02 18:31
退挂≠转诊,我文内的叙述,医师没有开转诊单,那不叫转诊。
有转诊单,代表“医师评估”认为有转诊必要性。
没转诊单,大医院会认为是“患者自行评估”。
且部分负担的计算方式也不同,两者差“非常多”,拜托先看清楚文章在质疑人。
推 WillLiu: 你隐匿病情,医生怎么知道要开什么转诊单 07/02 22:12
→ louis0123: 楼上没看到这句吗?“诊所自认无力处理特殊病患” 07/02 23:43
推 WillLiu: 你隐匿,诊所是开天眼知道你很特殊喔? 07/02 23:56
我内文并没有提隐匿病情唷。
我是在对于“告知病情却被退挂”这样的作法提出疑问,
直接退挂后,是患者要“自行”去找愿意提供治疗的诊所/医院,这会累积求诊受挫感,
长期下来也会使特殊患者略过“分级医疗制度”,直接往确定会提供医疗的大医院求诊,
这对于健保制度/医疗资源而言,应该都不是好事。
转诊制度,是让特殊患者能被转介到可提供医疗的门诊,
(例如横向智齿转介给专拔智齿的牙医诊所)
使患者获得必要治疗,也避免医师专业度不足问题影响医疗品质。
在我看来“退挂”,等同医疗人员拒绝提供治疗或提供可行替代方案,
这没有比患者隐匿病情不自私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