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权可不可以公投这个议题,挺同公投团体的看法是:
“人权不能公投”是稍嫌简化的说法。实际上,公投与人权的关系,应该是“人权不能因
公投而剥夺;但可以用公投来确立、保障。”
假设中选会放行挺同公投的三个提案,挺同公投也在今年年底举行了,而且我方(挺同方
)获得胜利,那么就是:
社会大众支持,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别二人建立婚姻关系。
社会大众也支持,以法律明定,在国民教育各阶段内实施性别平等教育,且内容应涵盖情
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课程,以提升学生之性别平等意识。
第三个提案是神圣婚姻专法,暂且不谈。
假设主文一及主文二都通过了,社会大众也表明认同同志权益了,那的确,我们看到人权
“可以用公投来确立、保障”。
但请问,公投题目只能投“同意”吗?同意票的另一个选项是“不同意”或“反对”吧?
假设社会大众一面倒的投下反对票呢?公投结果是否就变成:社会大众反对以民法婚姻章
保障同性别二人建立婚姻关系,也反对在国民教育各阶段内实施性别平等教育……?那请
问,这种结果一出来,同志人权有没有因公投结果而被剥夺?
再看一次挺同公投主办单位的意见喔:“人权不能因公投而剥夺;但可以用公投来确立、
保障。”
问题在于,你不能“禁止”人民投下反对票吧?任何人权问题,只要摆到公投去投票,大
家都可以投同意票,也可以投反对票。
如果结果是认同人权,当然,我们可以说“人权透过公投来确立、保障了”。
但,如果结果是反对人权呢?你是否要跳出来说:“等等,人权不能因公投而剥夺,所以
反对票无效!反对结果无效!剥夺人权的公投结果都是无效的!”
“人权不能因公投而剥夺;但可以用公投来确立、保障。”这句话根本就是有问题的吧?
而且问题很大!写这句话的人好像忘了,大家可以自由投下同意票,也可以投下反对票。
公投结果可以是支持人权议题,也可以是反对人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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