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年板规修正草案暨收集意见(5/9更新)

楼主: naruto1010 (鸣人)   2018-04-22 02:16:15
各位好,有关修订板规一事,花了一些时间,直至现在才公告真不好意思,
针对现行板规不足部分加强之外,也将条文做了大规模变动
另预计安排期程如下:
■修正案收集意见 4/22-5/5 (修正延长至5/8)
■板规修正案投票 5/6-5/15 (修正改为5/9-18)
▲请板友务必把握时间提出你宝贵的意见
▲如有疑虑,可以请板主说明任一项的看法与施行细则的实务操作方式
▲如果觉得需要公开讨论的部分请直接在板上回文(字数须超过35字)
▲收集意见接受站内信、推文本篇与回文本篇
修订后板规草案内容如下,敬请详阅:
标注★之说明代表现行板规与本次修订草案内容之差异补充
※5/5补充:收集意见后修订内容,以红底白字标记
第一部分 板规说明
第 一 条 总则
第1款 为维护gay板(以下简称本板)讨论秩序及合理讨论环境,
特订定本板规针对本板文章进行规范。
※原文为“...讨论秩序,维护合理讨论环境,...”,修正后维持语意通顺。
第2款 板规未尽事项,板主得参照站规与中华民国法律,依比例原则进行裁定。
第3款 本板规部分条文若有与站规、学术网络使用规范、中华民国相关法令冲突者,
应以法令或各规范办理。
第4款 板规用词定义:
(1)个人资料:任何可连结至自然人身分之资料,
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影片
(2)字数不足:字数未达35字以上,不包含任何符号、签名档
(3)18禁:征求一夜情、砲友;露骨描述、贴图、连结
(4)人身攻击:使用侮辱性字词使被指称者感到屈辱
(5)诽谤:散播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6)洗板:同ID于一天内可针对相同议题发文两篇,一篇申论己方观点,
一篇对他人观点提出质询,超过此限即可判定为洗板,
另同一ID于24小时发布3篇(含)以上之未满35字文章亦视同为洗板。
(7)引战:各种针对特定族群攻击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暱称,
包含但不限于身分、信仰、性别、性倾向、意识形态等等,
暗示、影射、同音异字,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8)乱板:指于短期间内看板大量涌入违规文章与推、嘘文导致看板状态混乱或
影响看板运作之情况。
第5款 gay板主管为gay板板主,gay板板主需依照本板规管理本板,个人需接受本板板
规始得发文,发文者为行为人。
★第一条第1~3款系针对现行板规甲.1补充内容,
第4、5款沿用现行板规甲.2.及3.,并补充“洗版”、新增“乱版”定义。
第 二 条 文章发言规范
第1款 为符合本板讨论主轴范畴,发文内容请与“男同志相关主题”连结。
第2款 发文字数要充足。
第3款 发文分类请确实、遵守各分类文章的规范
第4款 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泄漏个人资料,公众人物不在此限
*除非当事人反应,板主不能主动处理
第5款 禁止发表18禁内容
第6款 禁止洗板行为。
第7款 禁止人身攻击、诽谤、引战
*人身攻击、诽谤仅接受当事人检举,板主不能主动处理
*引战必须在2天内累积3人站内信或置底板规推嘘箭头检举,板主不能主动处理
第8款 任何文章编辑或删除推嘘文需均经过原推/嘘文者同意,
禁止未经同意删除、修改推文。
第9款 禁止未经核准之商业性质广告或宣传行为。
*商业性质指包括但不限于店家官方宣传行为、业配、置入、工商等内容。
※补充商业行为定义
第10款 交易文须遵守交易文规范如下:
a)于本板有发文权限,故匿名帐号不代po买卖文。
b)使用者需于本板发表过自介文一个月以上
  物品限制:
c)不得违反中华民国法律及善良风俗。
d)不得贩卖18禁之物品(如情趣用品、色情书刊影片。)
e)售价不得高于官方定价。
f)本板不开放合购、团购、团报文,请洽专板。
g)相关限制未规范但有疑虑之物品板主得视情况删文
第11款 通讯软件群组宣传文,同一群组30日内仅可宣传一次,
自前次发文30日后方可再次发文宣传。
第12款 违反本条第1~3、11款者水桶一周,该文删文,
违反本条第5、6、8~10款者水桶一个月,该文退文,
违反本条第4款及第7款者水桶两个月,该文退文。
第二次违规罚则加倍,第三次违规则永久水桶。
★修正部分文字,将罚则直接带入条款内,并提高罚则与修正说明违规次数定义,
推嘘文规范独立制定为第三条,原乙.7.转录项目独立为第四条-转录文章相关规定。
多重帐号处理规范独立制定为第六条。
第 三 条 推嘘文发言规范
第1款 不得大量无意义重复推嘘文。
大量定义:三天内于各文章中总和达五次或
一天内于各文章中总和达三次与本文无关之推嘘文
※修正大量无异议推文定义
第2款 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泄漏个人资料,公众人物不在此限
*除非当事人反应,板主不能主动处理。
第3款 禁止发表18禁内容
第4款 禁止人身攻击、诽谤、引战
*人身攻击、诽谤仅接受当事人检举,板主不能主动处理
*引战必须在2天内累积3人站内信或置底板规推嘘箭头检举,板主不能主动处理
第5款 违反本条第1、3款者,水桶一个月,
违反第2、4款者,水桶两个月。
第二次违规罚则加倍,第三次违规则永久水桶。
第三部分 转录规范
第 四 条 转录文章相关规定
第1款 转录者应对所转录文章负责。
转录者对所转录文章应负的责任,均与自行发文者相同。
第2款 文章须保留原著作者ID及出处(板名);
转录他板之文章前,应先征得原著作者同意。
第3款 因新闻所有权不在板友上,故转录新闻可不须经由板友同意。
唯新闻后方加有原张贴者之心得分享时必须经由原张贴者同意转录。
第4款 转录他板文章至本板可保留原推文,惟违反本板发言规范之推文需删除。
第5款 未经原发文者同意,禁止以各种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Ctrl+X转录功能、
原文复制贴上或重制相同内文)方式将文章转出本板,
匿名帐号(PttGay)发表之内容一律禁止转出。
第6款 违反以上各款者,水桶一个月,该文退文,
违反第5款者于本板内之罚则将比照本款办理,
被转入之看板则依该看板相关规范及该看板板主裁决为准。
★重申转录文章定义,并说明罚则处理定义
第四部分 其他规范
第 五 条 匿名帐号使用规范
第1款 本板专用匿名帐号为 PttGay,所有符合板规之文章均可使用匿名帐号,
唯活动、宣传与学术研究文章不适用。
第2款 匿名帐号所有权为本板现任板主,看板使用者若有匿名发文需求,
请将欲发表之文章标题及内容以站内信方式寄至匿名帐号。
第3款 匿名帐号代为发表之文章仍受板规规范,若有违规情事依规办理。
★新增匿名帐号使用规范说明
第 六 条 多重帐号处理规范
第1款 禁止被处分者使用多重帐号继续发、推文,
经帐号部查证属实者,多重帐号一并处分。
第2款 违反本条者,主帐号自分身处分日起再追加水桶六个月,
多重帐号依主帐号处分之罚则加倍处分,
若于主帐号及分身遭处分期间再另行使用第二(或以上)分身帐号继续发、推文者
则所有帐号皆以永久水桶处分。
★多重帐号处理规范独立制定,并补充及修正处理方式。
第 七 条 板主执行规范
第1款 板主得依个案具体违规情形给予裁量之处置。
第2款 板主为管理板面,得因应个别状况标记文章,限缩讨论或终止讨论,
若看板秩序过于严重混乱达到乱板情况时,板主有权限缩讨论内容、
修改发文限制或隐板、申请静板。
第3款 闹板处理期间除调整发文权限外,
板主亦得视状况临时公告并规范相关处理办法及罚则。
第4款 本板板主为任期制,一任一年,连选得连任。
★第七条沿用现行板规丁.,并明定闹版状况下之处理方式。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8-04-22 09:44:00
辛苦了,乱板问题的确需要有明订规范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04-22 10:39:00
第二条第12款及第三条第5款“第二次违规罚则加倍”,请问:“第二次”是指“同一条同一款的版规第二次”或是“不同条不同款的版规合起来算第二次”?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8-04-22 11:12:00
辛苦了。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04-22 11:37:00
违规次数如何计算?(1)例子一:板主在9点判决某A在7点和8点的行为违规。若7点那一次是第一次违规,请问:8点那一次是第一次或第二次违规?(2)例子二:板主在9点1分判决某B在7点的行为违规,在9点2分判决某B在8点的行为违规。若7点那一次是第一次违规,请问:8点那一次是第一次或第二次违规?补充说明:在例子一里面,版主对某A的判决是写在同一份公告;在例子二里面,版主对某B的判决是写在两份公告。
作者: qaz960749 (神风之殇)   2018-04-22 21:50:00
第三条第一款我觉得应该更严 3日内5次或一日内三次还有多重帐号的部分建议增加简易判定 避免因帐号部的判定较为费时而延误判决时间
作者: ee3749 (小熊)   2018-04-22 22:37:00
建议第一部分 第一条第一款 其中文字改为“讨论秩序及合理讨论环境”,语意较为通顺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8-04-25 09:59:00
建议再考虑加回初犯的条款,理由可见 #1Q01RIlk (gay)若觉初犯只桶7天太轻, 可加长水桶的日期为半个月或1个月,但不需初犯就 退文.
作者: qaz960749 (神风之殇)   2018-04-25 12:57:00
初犯是避免一些误触板规的 但是一堆都是摆明来乱的不然就是改成初犯可以视情况减低刑责 不过下次再犯一样视为累犯 不然等于给3次机会
作者: cursedsoul (给我好员工啊!)   2018-04-26 06:44:00
商业行为似乎没看到定义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8-04-26 23:35:00
就因会有摆明来乱的,更觉要加上初犯条款(至少初犯别退文理由有:1减少诉讼,被退文的不管有无理几乎都会上诉...初犯只水桶不退文,那些摆明来乱的,平常也没在用gay版,被水桶不能在gay版发文没差他们只怕被退文后八卦版不能发文初犯不退文,就较不会上诉到小组长那边。2增加诉讼赢的机率. 等到第2次再犯才退文,这时因为有上次犯规的纪录,上次初犯已从轻发落,这次还再犯,对确较该退文3防止版规被故意反过来用在gay版友身上, 就是有人会故意用字眼去激gay版友漫骂,然后再检举.被激到骂人的就上当了4有些会操弄乡民来gay版漫骂,等来攻击的乡民被退文后,又可能操弄说gay版文字狱啦,罚则不符比例原则啦等等转录规范那边,举1个实例:#1Qt9FVnI (Gossiping),有个八卦反同把gay版文章的连结 贴到八卦去,这样gay版可以水桶他吗? 就算gay版水桶他也不怕,他本就不是gay版版友,不在乎不能在gay版发文。遇到这种情形怎么办?请原发文者去八卦检举板检举吗?
作者: qaz960749 (神风之殇)   2018-04-27 01:30:00
退文才会痛啊 申诉又如何? 甲板被说文字狱又不是第一天还是你觉得不被退文他们就会感谢你的大恩大德?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8-04-28 12:49:00
#1Qupgl2m (gay),#1Qu-z11l (gay)这两篇, 就有点为我上面
作者: chauhoo (木瓜珩)   2018-04-28 14:18:00
初犯可以订好规范啊,引战的歧视的一律桶一个月或永桶啊,要是每个人都抓住初犯可轻罚那创一堆分身帐号不就可以钻漏洞?桶久一点根本没差难不成仇甲的会有反省的一天吗?最好直接永桶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8-04-28 16:14:00
更正:他们不用犯人身攻击,引战的版规,就能惹怒gay版友
作者: qaz960749 (神风之殇)   2018-04-29 01:37:00
这么容易被钓鱼还是乖乖一起进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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