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 有关苗博雅的建议

楼主: denlinr7037 (D)   2018-04-18 09:58:29
下面是上篇转发温朗东发文开头有关苗博雅的提议,刚刚苗博雅也在脸书发文。
(原文网址:https://tinyurl.com/ycexarme
不知道大家对于这样的提议有什么看法,个人对于当中提到:
“宣传‘不同意’的脉络,比单纯宣传‘同意’更复杂。”,这句话蛮认同的。
说不定这也是一个好方法。
*补充:大家如果真的填了苗提供的网络表单,且真的成团有了之后的第一阶段及第
二阶段的话,希望持续追踪并签名填写正式给中选会的书面公投连署单喔!
第一阶段会大概需要三千人,第二阶段会大概需要三十万人才比较有保障,毕竟他们还会
要审核纸本连署单,一有资格不符就会踢除。
当然苗提出的只是其中一种方式,希望大家一起多多参与各种自己能够参与的抗争方式。
谢谢!
_____苗博雅发文如下:
昨晚中选会公告通过三个萌萌公投,我很愤怒。沈淀一个晚上,我觉得,愤怒需要转化为
前进的力量。
我们要有更积极的作为!
我认为,我们必须发动积极、正面支持平权的公投,开辟自己的主场。
在此,我想知道有多少人愿意和我同行。
***
现在的公投法,公投通过的条件只有两个:
1. “同意”票超过“总投票权人1/4”,且
2. 同意票比不同意票多(多一票就赢)
在“公投绑大选”和“选民照直觉投票”的情况下,这两道门槛,很难守护同志的权益。
宣传“不同意”的脉络,比单纯宣传“同意”更复杂。反对方的宣传能量,必须碾压萌萌
,才有可能在票数上压制。但萌萌有钱、有势、有组织,这点已经在黄国昌罢免案做过火
力展示。
萌萌公投绑大选,是真的会威胁到台湾的民主自由。
***
萌萌只要“六个月内连署28万份”就能正式成案,进入全国投票。以台湾特定宗教团体的
信徒人数而言,这个门槛只是一块蛋糕。
另一个可能,则是立法院在年底投票前,完成民法修法。但,这有期待可能性吗?你知我
知独眼龙也知。
***
再谈谈我的构想。
我知道有很多法理上的论述,告诉我们为何萌萌三题不该拿来公投。
但目前为止,在法律上,对中选会的决定,救济管道并不明确。只要28万连署通过,公投
势在必行。
这个题目已经是完全的政治事件,应该在政治上有更积极的作为来反制。
既然现有的公投审议程序,允许偏见和歧视透过人数优势,多数霸凌少数,那我们就必须
正面迎击!
既然这个政府允许萌萌把人权拿来公投,就不该抱着教条坐以待毙。应该“对萌萌的反智
公投,发起反制公投”!
***
“公投对抗公投”的策略,我认为有以下三个好处:
一、可以创造主场
直接对自己的公投宣传“同意”。不用随着萌萌起舞,更不用变相帮萌萌宣传他们的公投

二、可以在推动公投的过程中,卷动全台湾的平权支持者
若真能扎实地蒐集到28万份连署书,就能作为投票的动员依据,以及充实未来的运动能量

三、连署、投票人数都可以展现政治实力,给执政党最直接的后盾或压力
既然执政党一直在看民调、算选票,那么,我们终究无法逃避“挺同志能动员多少选票”
的挑战。和萌萌直球对决,正是最关键的动员时刻。
***
当然,要实践这个想法,需要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的伙伴!
至少要比全台湾的萌萌多!
在此,我想寻求愿意一起做些事情的人,填写这份表单,留下你的资料。
http://piee.pw/5SDJX
***
我的政治实务经验,让我很有现实感。我知道,如果愿意参与的人不够多,就不用另开战
场。因此,我也设定了合理的评估方式。
全台超过2000人(第一阶段提案连署门槛)留资料,就成团
大家一起努力航向打爆萌萌反智公投的未来!
***
如果没有成团,也不用担心。没有到2000人,只是代表想另开公投的人不够多。大家还是
可以投入“不同意票”的动员。
我会将所有的个资,转交婚姻平权大平台-相挺为平权,全民撑同志,一起协助冲刺“不同意”萌萌的票数。
我知道,要打萌萌大魔王,需要团结全部的力量。在未来的路上,所有人要同心协力,把
能量越滚越大。
***
也拜托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如果妳/妳愿意一起做些什么,除了填写表单,也帮忙把
这篇贴文传出去。
退无可退,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作者: sorawang   2018-04-18 10:31:00
作者: bluejohn77 (茕炎)   2018-04-18 10:35:00
推,至少要努力过,别只看别人,自己的权益要自己争取,已舔(填)
作者: vollenca (vollenca)   2018-04-18 11:01:00
作者: orzno (囧rz)   2018-04-18 11:05:00
作者: gi1234g (bacon)   2018-04-18 11:21:00
已填
作者: jyeshyang (jyeshyang)   2018-04-18 11:30:00
推 已填
作者: minamibaby (朋朋)   2018-04-18 11:31:00
已填
作者: goldenvase (傲慢与偏见)   2018-04-18 11:34:00
作者: orzno (囧rz)   2018-04-18 11:45:00
权利从来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要一起努力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8-04-18 11:58:00
异女路过 已填 大家加油
作者: J7565J (蓝光)   2018-04-18 12:18:00
已填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8-04-18 12:26:00
已填
作者: zaq159123 (玉米)   2018-04-18 12:27:00
现在只是看支持提案的踊跃度,实体提案时记得还要寄连署书喔!
作者: cizsiop (伊希斯)   2018-04-18 12:30:00
done 加油推
作者: alpina0114 (Hey!)   2018-04-18 12:38:00
这篇应该要置底的
作者: hisakawalove (川雾)   2018-04-18 12:51:00
可以帮忙分享到拉版吗(不会用)
作者: ihateDANNY (vega4-Lifeis beautiful)   2018-04-18 13:00:00
推!!!!护盟真的脑残无下限!!!
作者: SBbenson (傻)   2018-04-18 13:00:00
已填,推推
作者: dozer5566   2018-04-18 13:03:00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8-04-18 13:11:00
借转拉板, 感谢.
作者: sharkdd (雪克)   2018-04-18 13:19:00
加油
作者: AnnoymousJay (匿名Jay)   2018-04-18 13:35:00
已填
作者: samboy (Dunhill)   2018-04-18 13:39:00
done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8-04-18 14:12:00
已填,帮高调请大家帮忙转发自己的line群组 大家团结发声 加油
作者: electroworld (electroworld)   2018-04-18 14:14:00
作者: ezdoesit (你的声音)   2018-04-18 14:23:00
底下有人建议:https://i.imgur.com/iVtCmIU.png
作者: debby0418 (空空)   2018-04-18 14:44:00
已填 楼上的网友回复,我想对于这个社会或是行政体制,婚姻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人权,不管题目是什么,我已经不想跟那些畜生讲道理了
作者: ezdoesit (你的声音)   2018-04-18 14:48:00
嗯,反同人士爱那样想,我们也没有办法改变他们什么。但若我们也诉诸公投,等于我们认同:1. 婚姻不是人权。2. 人权是可以公投多数决的。等于我们在为反同公投的合理性背书。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8-04-18 14:58:00
所以反同这圈套设的好 对他们来说稳赚不赔本来人权议题就不该列入公投可是我们能等待他们的推动被判定违宪吗?
作者: freetofree (无)   2018-04-18 15:18:00
推 对于网友建议 我这个非法律人的想法公投题目可设为“婚姻为人权不可公投”我赞同那位网友的建议 已填
作者: caramelguy   2018-04-18 16:07:00
作者: jaseyuyu (jaseyuyu)   2018-04-18 18:56:00
作者: OrdinaryPPL   2018-04-18 20:29:00
推推
作者: qoo161472 (敌会跪)   2018-04-18 21:04:00
已推填
作者: luxeagin (josh)   2018-04-18 22:17:00
已填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8-04-18 23:43:00
作者: arakat0111 (雨女的岚天)   2018-04-20 12:05:00
填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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