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及青少年依据其年龄的不同本来就有自主意识。
更别说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本来就有一定程度的自主行为能力。
我猜测,台北市政府社会局这样只是要应付萌萌,讲给萌萌听。
只要社会局查无不法,那么热线办的活动,法律上就是站的住脚的。
而且等于社会局还背书说没有法律问题。
虽然都说没有法律问题,还是有其他观感或是实务上的家庭纠纷或误会要解决。
个人蛮想问社会局,如果今天建议同志团体这类活动需要征求家长同意的话?
那若有未成年人,今天因为参加热线活动而被受到家庭成员情感暴力或肢体暴力。
那么是否社会局会介入呢?
虽然家长是很重要的儿少守护者之一,但家庭内性别暴力的风险也应该审慎评估吧?
这个幽微之处绝对不是制式的家长同意就可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