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志热线性讲座被批“诱奸”青少年 社会

楼主: arch20161219 (hahaha)   2018-03-19 13:33:59
同志热线性讲座被批“诱奸”青少年 社会局:12到18岁参加者应由父母陪同或取得父母同意
因自2013年起举办的“芭乐小鸡块:青少年同志双聚会”的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因讲座对象开放未成年青少年但内容却涉及不适龄性议题遭民众投诉,收到台北市社会局3份来函关切建议参与讲座的未成年人应取得家长同意。对此,协会8日发声明抗议这是恶意扭曲讲座原本意义,并批政府没同理心,但网友酸“到底要教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得让父母知道?”
最近频惹议的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又因争议讲座遭民众投诉。自2013年起举办的“芭乐小鸡块:青少年同志双聚会”,因内容涉及成年性议题,但却开放给12到20岁的青少年引起民众的不满投诉社会局。社会局就“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调查协会之前举办的青少年同志系列聚会的“爱情中的性”、“性爱三部曲”和“熟男们,《你们也对学生弟‘上瘾’了吗?》熟男聊天会”等讲座,查的结果虽然没有违反但建议参加类似活动的12到18岁未成年应由父母陪同或取得父母同意。
台北市社会局就《儿少权法》的第43条和第91条来查同志热线协会举办的讲座,结果并无不法,但建议类似活动应取得家长同意为佳。(图片来源:台湾同志咨询热线协会)
协会前天发声明稿表示,该讲座目的协会表示,是为青少年同志提供安全的环境谈论“认同与出柜、家庭与校园生活、亲密关系与性爱等等话题”。因为现今社会对性教育的含糊,无视青少年正值性发育和好奇的需求任凭他们在错误中探索,特别又是弱势同志少年族群更是深受其害,故希望借此教他们认识自己的身体、什么是安全性行为和表达意愿的技巧,及同志社群中的性议题与文化。更相信性教育不该仅讲法律规定和性的负面后果(如性侵、性病等),更应正视青少年欲望,风险和愉悦都教,学习尊重他人情感,并讨论同志的安全性行为才是务实之道。
而基于以上观点他们批,海报文宣是为了营造青少年的无压力的讨论氛围增加青少年参加动力,对有心民众刻意的挑出和放大活动文宣和丑化协会“诱奸”青少年,甚至向政府检举令,他们愤怒地控这是迫害青少年同志。且对于社会局公文要求“建议欲参加该活动之12致18岁儿少应由家长陪同或取得家长同意为宜。”他们也批社会局是对同志少年没有同理心和敏感度。
但这样的解释仍遭批踢踢网友们酸,“照规定要家长同意 有这么难吗?”、“不管是要教什么,就算只是看电影还是要取得家长同意吧”等,更有网友直接问为什么不开放父母亲一起直接参加,但有人拿协会声明文中不满对社会局建议要经家长陪同或同意的部分回复疑问,似乎暗指协会不愿意让家长陪同,甚至该名网友直接酸,到底要教什么不能让父母亲知道?且反讽若正常男人邀请12岁小女生参加亲密关系与性爱的聚会就会挨告吧。(李明凯/台北报导)
法律小知识: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
第43条
儿童及少年不得为下列行为:
一、吸菸、饮酒、嚼槟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药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质。
三、观看、阅览、收听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亵、赌博之出版品、图画、录影节目带、影片、光盘、磁片、电子讯号、游戏软件、互联网内容或其他物品。
四、在道路上竞驶、竞技或以蛇行等危险方式驾车或参与其行为。
五、超过合理时间持续使用电子类产品,致有害身心健康。
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应禁止儿童及少年为前项各款行为。
任何人均不得供应第一项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质、物品予儿童及少年。
任何人均不得对儿童及少年散布或播送第一项第三款之内容或物品。
第91条
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违反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情节严重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
供应酒或槟榔予儿童及少年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
供应毒品、非法供应管制药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质予儿童及少年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供应有关暴力、血腥、色情或猥亵出版品、图画、录影节目带、影片、光盘、电子讯号、游
戏软件或其他物品予儿童及少年者,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
违反第四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者,除新闻纸依第四十五条及第九十三条规定办理外,处新台币
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其姓名或名称及命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得
按次处罚;情节严重者,并得由主管机关移请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勒令停业一个月以上一年以
下。
备注:
1.这项活动不经过父母同意真的违法吗?
2.如果自己还没满16参加此活动 会犯法吗?
作者: swow (planet)   2018-03-19 13:49:00
看到邪教的带风向假新闻先嘘不要再给那种反同的伪媒体宣传&增加流量了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03-19 13:52:00
如果向父母出柜有那么容易 就不需要这个讲座了但欢迎父母一同前往也不错吧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03-19 14:00:00
给父母参加了解自己小孩不是更好?为何要反对?蛮疑惑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03-19 14:03:00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向父母出柜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03-19 14:07:00
没出柜,这不构成反对父母参加了解自己小孩的理由,不是因为如此才更要父母去了解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03-19 14:11:00
倒是看不出来有反对 而是对于"家长应陪同"这种建议愤怒吧只是他们的活动名称有争议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作者: violetstar (bluestar)   2018-03-19 14:36:00
一种我家小孩很乖,是你们带坏他的白痴想法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烟雨 )   2018-03-19 15:26:00
神经病 那学校老师教生殖也能叫诱奸吗
作者: GRIPIT (GRIPIT)   2018-03-19 15:28:00
呵呵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03-19 15:54:00
活动名称常常有争议+1,然后好像也不太理会社会观感
作者: BlackParade (BlackParade)   2018-03-19 16:33:00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3-19 17:37:00
不会犯法,除非有重大的违法事实。但是其他例如行踪或交友等就是个人家庭的内部问题。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8-03-19 21:03:00
未成年未有独立经济能力要向家里出柜是非常难的然后到底社会观感是杀小同志团体是怎样?赚大家钱的大企业??还要请公关顾及社会观感?站着说话不腰疼,非常恶心我是很敬佩这些志工啦,我自己没啥耐心,去你妈的滚蛋,我大概会这样回应社会观感说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8-03-19 22:03:00
嘘带风向假新闻 这报导真的是骗没法律知识的人欸社会局根本就认定没违法了 还煞有其事的附法条而且明明就办很多给同志父母的活动 哪里是反对让父母参加反对的是社会局搞不清楚同志青少年在家里出柜有多困难给出参加活动应先取得父母同意这种脱离现实的建议吧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8-03-20 00:31:00
1. 不要贴垃圾新闻 2. 没有违法 3. 不会犯法4. 不管有无犯法,参加者都不会被告,台湾还不是极权国家5.若这样叫诱奸,走在路上眼神对到就该叫强奸了啦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8-03-20 01:21:00
圣经里乱伦的故事多的咧 看得让人瞠目结舌 儿童去教会才应该要父母同意吧 而且圣经里要信徒去杀人 却一大堆人装作没看到标准在哪里 基督教的吓蝠萌,氨啶厉辆 能不能解释一下!不禁圣经却要禁性平教育 果真要强推邪教治国
作者: kiromomo168 (黄桃子)   2018-03-20 10:54:00
基督徒眼中的孩子都很天真,天生不射精不打枪不意淫,和玛莉亚一般纯洁。
作者: garlic1234 (蒜头)   2018-03-21 12:13:00
办给青少年的活动然后质疑给父母参加不好吗,我觉得某楼真奇怪。
作者: yukienish (果果)   2018-03-24 06:40:00
这样的媒体完全都拿他没辙吗?干脆同志组个像律师团来帮忙采取法律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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