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碰壁!HIV病友牙痛不敢就医 逾4诊所拒看

楼主: x2255889 (霖≠零)   2017-12-16 11:40:31
嗨,我是霖霖。
看到最近版上开始在讨论这件事其实满开心的,
毕竟有讨论就会有进步,
我觉得啦。
我是一名hiv感染者,
吃了快五年的药,
病毒量也稳定处于Undetected很久了。
之前我去刺人生第一个青,
因为是对我而言非常有意义的青,
便打了一篇图文po在脸书跟ptt刺青版。
然后我的感染者身分就被起底了。
一些乡民就在底下留言或来信问我有没有事先告知店家我的感染者身分,
本来是想再po一篇文告诉大家我已经无传染力了我觉得自己不需要告知,
但刺青店家早一步连络上我,希望我删文。
我必须说店家的态度非常非常好,
让人完全感受不到一丝丝的歧视。
老板告诉我,
他完全可以理解我没有事先告知的心情,
他也不怕我的感染者身分,因为他对自己店的卫生安全非常自信,
但他还是希望我能提供验血报告让他能给其他客人交代。
这反而让我开始内疚起来。
我本来觉得,我就是已经没感染力了,
为什么还要特地告知去制造引人惧怕的可能性,
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应该做的不是删文,而是教育。
但后来才发现这早就不是我自己的事情了,
我的固执已经影响到了店家,
这非关无不无知教育不教育,而是关于他人的生计问题。
这是第一次,我心里觉得挫折。
个管师也告诉我,在法律上我是必须告知店家的。
但我真的不懂,
如果我的病毒量已经稳定处于测不到的状态,
代表我已经稳定无传染力了,
我除了每天要吃一颗药外已经跟非感染者无异了。
那我必须告知他人的用意是什么?
告知他人的条件又是什么?
难道有人在餐厅坐到我对面我也得跟他说:
“欸我跟你说我是HIV感染者但我没有传染力你可以放心继续吃你的。”
这不才会引发他人恐慌吗?
但我也在想,
可能真的有什么我没有考虑到的原因是让感染者必须告知的,
还请各位大大替我解惑。
(后来在脸书的确有一位朋友回答我,说现行法令其实是过时的,毕竟U=U是今年才确定
的事,所以法律应该要跟进才对。)
作者: wps0315 (铿铿)   2017-12-16 11:48:00
纯粹只是口说无凭而已,梅毒,肺结核也是。 如果身上有仪器可以秀出即时的病毒数据,其实可以免去多余的担心。老板也不需要跟你要报告
作者: qaz960749 (神风之殇)   2017-12-16 11:59:00
嘛...这个真的是你的问题了 你拿吃饭做比喻就是一个很错误的类比 刺青是会见血的 吃饭不会 再看看爱滋的传染途径 我想你确实有义务告知刺青店老板你是爱滋病患者如果你已经没有传染能力也应该出示相关证明才是 不然口说无凭
作者: Blopress (UCCU)   2017-12-16 12:16:00
病毒量是浮动的 你是天天抽血测?定期抽血测只能说在大部分时间下 病毒量是低的没准确到每分每秒况且有些感染者并未按时服药 病毒量又更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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