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先界定你所谓的部分负担是什么。
目前健保制度里本来就有“部分负担”,这是依据医疗院所层级不同而决定的收费。就连
去诊所看个感冒,诊所都会跟你收部分负担50元,而区域医院以上的层级则是几百元不等
。所以民众看病不管是看什么,本来都会有部分负担。
如果说你所谓的部分负担是指,爱滋药费要有部分由感染者自费的话,那就要看这么做的
目的是什么。
以你文章里的疑问“有钱人明明可以负担得起爱滋药费,为什么国家还要帮他出钱?”来
说,台湾的健保原本就是量能收费,理论上有钱人缴的健保费本来就高(暂时不考虑低报
所得的问题),因此有钱人原本就付了比较多的医疗费。这样的制度原本就已经有分配正
义的精神在,我不太理解为什么在药品给付上还需要让有钱人额外再部分自费。如果你是
认为有钱人他们贡献的健保保费不够,那么我认为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增加累进保费的费率
,让有钱人可以缴更多的健保费。
另外一种常见的说法是,“如果药物能够部分自费,民众会因为感染爱滋之后要花钱治疗
,而更愿意从事安全性行为、减少共用针头以避免感染爱滋。”这样的说法是满典型的以
医疗照护的价格去控制民众健康行为的谬误。
这个最典型的反例就是美国,美国的医疗价格是大概是全世界数一数二昂贵的,但是相较
于英国、台湾、或欧陆等等就医门槛较低的国家,美国人并没有因为看病很贵而变得更健
康,相反地美国人在肥胖、心血管疾病等等问题上几乎都比上述其他国家严重。可见用医
疗价格来让民众变健康的策略是没有用的。而美国高昂的医疗费用,反而更造成医疗不平
等。社会底层、甚至中产阶级都会因为医疗太贵而造成医疗可近性低,进而使得美国严重
的健康阶级差异。
所以如果今天爱滋药物变成部分自费,以现在一个月约15000的治疗费用、让感染者负担
一半来算,一个月7500元的爱滋药费支出,恐怕无法改变民众的行为,反而只会使得有许
多人因为付不起钱而无法服药,造成爱滋病毒的抗药性以及防疫漏洞。这样的做法在目前
“治疗等于防疫”的策略来说,反而是在助长爱滋疫情。
也有人提到爱滋是纯粹由行为造成的疾病,感染者个人应该要付全部的责任。关于这点我
想引述NEJM(医疗界最顶尖的期刊之一)在2007年发表的一篇研究,该研究指出“在所有造
成人类早逝(活不到该国家平均寿命,我国目前约80岁)的所有因素当中,行为占了40%
,是单一最大的因素。”这个研究并不只是研究爱滋,而是讨论所有的疾病。该研究指出
了有非常多疾病都跟行为有关系,而行为也是造成早逝最重要的原因。
因此用爱滋感染是自己的行为造成,而去倡议爱滋药物要自费的话,照这个逻辑,目前可
能有约40%的疾病都是行为造成的,所以这40%的治疗费用也需要自费,但这绝对是不可能
的。而如果倡议者只单纯针对爱滋药物需自费,那就只是对爱滋感染者的歧视罢了。
也有人提到,爱滋药物太贵,有国家补助会排挤其他资病友。以药物纳入健保给付的审查
来说,能纳入健保给付的最重要因素为有效性与经济效益。爱滋药物的有效性不用多提,
若是考量经济效益,通常在评估药物的经济效益时,主要是参考一些基本效益指标(QALY,
ICER等),这些数据能够让我们较客观地评估该项药物的成本效益。详情不赘述了,但研
究统计的结果显示,爱滋药物在这些指标中,并不会比起其他药物来得没有效益。而效益
部分还只是以感染者个人来看,若是考量到“治疗等于防疫”,治疗一位感染者可以减少
后续爱滋的新增感染,给付爱滋药物绝对是有经济效益的。若是等到有了学名药之后,爱
滋药物的费用一定会在下降,届时经济效益将会更加显著。
还有很多人担心的“爱滋药费太高会排挤其他资源”,我认为如果真的担心排挤其他资源
,该思考的应该是如何把国家健保与防疫经费的饼做大,让更多疾病能够得到健保给付,
而不是牺牲爱滋感染者,去照顾其他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