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同性伴侣即刻登记结婚败诉 新北:有赖

楼主: huanglove (SAM)   2017-10-12 16: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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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伴侣即刻登记结婚败诉 新北:有赖中央修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决撤销户政事务所不准登记结婚的处分,也驳回同性伴侣希望立即
登记的诉求,认为须等修法完成或2年修法期限届满,才可登记结婚,引发各界议论,新
北市政府对此则表示,结婚登记受《民法》规范,仍有待中央修法通过,让地方办理相关
业务有所依循。
新北市民政局指出,目前全台地方户政事务所开放同性伴侣办理“注记”,《民法》还未
针对同性伴侣登记结婚颁布法律依据,因此,第一线公务人员必须等待中央法律修订后,
才能依法配合办理。(突发中心曾佳俊/新北报导)
作者: ksng1092 (ron)   2017-10-12 16:56:00
如果现在的理由是法没修,那"2年期限届满就可登记"到底是不是会成立?
作者: padakim (乌有之乡)   2017-10-12 17:08:00
按照司法机关这种彻底服膺于大法官释宪文的作风,我认为修法没完成行政机关又拒绝登记,司法机构会判行政机关要登记的可能性很大。(毕竟台湾不是基督教国家,不会出现法官因为宗教信仰,要作所谓"良心上的抗议")
作者: liu79427 (Aeolus)   2017-10-12 21:00:00
这样会有司法造法的问题
作者: Mitsuo (光生)   2017-10-12 21:49:00
造法是现在释字已经造了,只是条件还未达成而未生效;等两年后没有新法,法院当然可以直接使用释字,不算是法官造法
作者: manlike ( )   2017-10-12 22:25:00
法律违宪就是不适用之法律和行政办法,哪有造法?反正到时同性婚姻就是直接适用现行民法,那些行政机关不服就直接提行政诉讼,根本自找麻烦
作者: Mitsuo (光生)   2017-10-12 22:41:00
违宪跟失效是两回事…这号解释既没有宣告现行民法婚姻章失效,也认为现行法体系解释下只可能有异性婚的空间,所以末段2年后可以同婚当然是大法官造法阿
作者: padakim (乌有之乡)   2017-10-13 01:36:00
合宪性解释是造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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