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写这篇文章是想要跟大家分享自己在租屋时的经验,没想到引来一些讨论,可以
回复一下大家想知道的一些事…
关于用Partner这个字的原因在于我男友不会讲中文,在介绍双方(房东/仲介→男友)第
一次见面时,我讲了 Partner这个单字是让我伴侣知道我在介绍他,不然他完全就是听
不懂的状态,而我选择Partner这个字,也是觉得台湾人的英文程度对这个字的了解应该
是没有什么问题,如果有,其实房东跟仲介可以马上问我:“什么是Partner?”,我想
我也会马上跟他解释。
其次,对我们来说,我们交往两年多,算是一段稳定的感情,最近还一起领养了一只流
浪狗,两个人就是生活上的伴侣,而Partner这个词在国外没有性别之分,所以蛮多同志
情侣会比较倾向使用Partner来介绍自己的另一半,而为什么不用(男友/Boyfriend)这个
词,我自己是觉得刚交往没多久或还是在约会时的另一半,我比较会用这个词介绍他,
而不会用Partner这个词,也许我该在文章里说明我们的背景。
“房东/仲介究竟有没有恶意?”,我觉得房东/仲介当然有权利多了解租客的背景,我
的这一个房东后来把房子租给我了,我很谢谢他,但他前述那些有关同志的印象,其实
让我很讶异,现在回想起来是回溯到一个基本的问题,房东究竟有没有权力因为性向、
种族、性别等因素拒绝出租房屋给房客,如果因为我是同志,房东或仲介根据媒体的既
有印象拒绝出租给我,觉得同志都很乱?而非是我有没有工作、以及经济能力负担这个
房租,这样算不算是歧视?
我自己有在美国租屋的经验,通常租屋时仅需附上财力证明与当时的身分(例如在哪里工
作或唸书),会询问多少人居住以及一些基本资料(通常会填一个申请表),如果因为承租
人的性别、种族和性向而非经济能力与具体理由拒绝出租,这样算是歧视而违法法律。
→不知道会不会又引来嘘(跟我说美国是美国、台湾是台湾)
我租了这个房子,出租时长什么样、交屋时就该长什么样,不会因为我的性向而有差异吧
?另外,我租了这个房子,在这个空间里,不妨碍任何人,我跟多少人做爱,做了几次爱
,也须要被贴上标签“很乱”,所以不做爱才不乱?异性恋做爱不叫乱、同志做爱就很乱
?租给异性恋情侣就不做爱?就不乱?→(也许我太执著于同志很乱这件事,嘘我吧!)
其实我自己也很挣扎,在找房子的初期,很多次都是因为房东和仲介看到我们是两个男生
在找房子而用眼神跟说不出的借口拒绝,不知道版上有没有人有类似的经验,或许是我过
度反应了,我开始怀疑是不是我不跟房东提起我的partner或是找一个女生跟我一起去看
房,这样会比较容易租到房子,像是演出一场乖宝宝、好情侣的戏码去骗房东/仲介,让
我自己像过去一样不那么“高调”的做自己,我应该要低调一点、隐藏自己?
成长时在国高中一直被同学嘲笑性向,长大了好不容易自由自在的做自己,很多时候我
们都要不断地澄清再澄清自己的性向,路人也好、同事、亲戚朋友也好,这一次我自己
不断遇到的是在租房子的时候,谢谢这次愿意租房子给我的房东,至少在经过了解后,
他在乎的只是房租有没有按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