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Swifty (Austin)
2017-03-26 00:42:52同样是一名法律系学生,
对于3/24当日的宪法法庭开庭时的情形,
除了和大家同感到对邱部长的愤怒以外,
其实随着大法官与鉴定人间之问答,
更多是忐忑的心情;
因为许多支持这项议题的人常不具法律专业,
因此而认为大法官或鉴定人的意见很荒谬,
(不包含关系机关法务部,因为其理由确实很荒谬)
自己的朋友里面甚至有对释宪是什么完全无想法的人,
也有以为一读审查会通过同婚就已经合法的异性恋朋友,
所以希望在表达个人看法之余,
大家也能多多关注这一次的释宪,
因为释宪结果确实会影响立法者,
如果结果不利,也会使这个议题短期内无法翻身。
(但个人认为有蛮高机率会违宪)
以下是我和原文意见稍稍不同的部分:
首先是关于汤德宗大法官的提问,
因为大一曾经上过廖元豪教授的宪法课,
所以对于汤德宗大法官和廖元豪教授间的问答,
个人认为绝对不会是很无聊或毫无意义,
如果大法官直接忽略程序问题,
最后纵使做出现行法不纳入同婚违宪之结论,
相信大家也知道大法官之公正性或中立性会饱受批评,
正因为大法官都了解司法抗多数决之难题,
才需要借由此场合和鉴定人问答,
消除大法官自身、学者和公众的疑虑。
而我认为,从应然面来看,
既然大多数学者都肯认同性恋者应享有婚姻自由及婚姻权,
则此部分应由立法者尽速于法律中肯认,
除非有立法怠惰之情形,则不应由司法介入。
但从实然面来看,
因为同性恋者是社会结构中的少数,
欲由立法多数决获得肯认显然是很困难,
(有鉴于我国立法委员之素质尤是)
而我国目前虽然尚未产生立法怠惰,
但在立法院同婚法案因应释宪停摆的状况来看,
可以知悉在此议题上立法院也希望大法官能有所说明,
纵使大法官受理应不至于违反权力分立。
接着是汤大法官询问法务部的部分,
我个人认为从直播上邱部长满脸黑人问号的表情,
可以知道邱部长完全不知道汤大法官的问题是什么,
所以回答当然也不具太高的参考价值,
基本上如果按照汤大法官的想法,
宪法第 22 条所保障的婚姻权与家庭权,
都不能牴触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那法务部认同只能以专法保障同性恋者家庭权的立场
基本上已经垮台,
因为法务部反对同性恋者享有婚姻权的唯一理由,
就是采肯定见解会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
但是以家庭权来看,
如果要以法务部立场加以贯彻,
那同性恋连以专法来保障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同样会违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
所以这一部份我认为法务部基本上失守。
最后是针对鉴定人陈爱娥教授的立场,
个人认为陈教授完全忽略,
我国宪法和德国基本法对于婚姻理解之差异。
正因为德国基本法有规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才会必须巩固制度性保障的立场,
但是问题是我国宪法基本上对于婚姻定义采开放立场,
那基本上一男一女的限制在我国,
就无须受到绝对的制度性保障,
应该有与时俱进之可能,
我认为这一部份陈教授应加以区分,
而不是把完全把德国经验强加于我国。
针对正方的部分,基本上都是带着愉悦的心情看过,
相信大法官既然多是质疑反方鉴定人,
那释宪结果应该可以乐观以对,
私心超爱陈惠馨教授和刘宏恩教授,
能够上过刘宏恩教授的身分法于大学生涯也无憾了。
(BTW,宪法法庭后直接贱价出售李惠宗教授的教科书,
私心认为实在有焚书坑儒的必要 XD)
希望如果同婚合法那一天到来,
大家都可以很幸福 <3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0:51:00谢谢你们这些法律人的心得 我不是法律人 想请问一下最佳结果(违宪) 是不是要2/3 为什么我觉得这很难很难?马九时代提名的大法官占8个吧? 且查过他们上台时刚好有被问过同婚议题 绝大多数是反对的 而这次2/3代表只能有4票是反对的 5票属反对派就代表不违宪了吧?所以我觉得很难有没有法律人可以顺便多介绍大法官人物这方面的 谢谢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0:58:00好笑!邱太三台大法律兼法研考过司法官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0:59:00另外 美国废除种族隔离好像只差2票 同婚只差1票(5:4)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0:59:00陈爱娥的法学素养更是不用多说,你居然会以为他们不懂你说的那些东西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å¼)
2017-03-26 00:59:00我觉得我没表达的很好,但是请鉴定人应该是要针对争点来做鉴定意见,而不是问他程序问题。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1:00:00加上调查他们的先前曾经的表态 我才会觉得2/3好难看到了 谢谢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1:01:00都唸到法律系还看不出法务部在这件事上半买半相送的立场法务部如果要踩死反对的立场,完全可以请一个专业律师当打手
作者:
mas1995 (企鹅底迪)
2017-03-26 01:04:00陈爱娥不是不懂,只是装睡叫不醒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1:05:00但要搞清楚邱太三背后的老板是蔡英文,邱包括整个法务部的角色很尴尬邱如果学资动部对待劳团那种一脚踩死的作法对待你们,等于是变相在给蔡英文洗脸邱的角色就是负责出来当靶给你们打,顺便给反方一点交待他真的有你们想得那么弱,以他的年纪台大法律兼台大法研兼司法官考试及格是混假的?大法官会议表面上是宪法解释层次,实然面就是透过政治立场在考量不然总统提名大法官是在提假的?威权时代到民主时代的解释变迁是变假的
推,不懂为什么一直有人认为邱是反串,如果是要作球给挺同杀,也要挺同有杀球机会,但在释宪场合一般人跟本没有施力空间,蔡政府是对结果违宪十拿九稳了吗,不然一个民法主管机关演这出闹剧对挺同有什么好处?现在司法院大法官过半是马朝时期提名的,加上黄瑞明回避,门槛又高,要民法专法都违宪根本不乐观,在这种情势下是要演什么戏另外,学经历又不是绝对,还不是有一些法学教授对邱颇有微词,在邱的年代,司法官也不是品质保证,看看谢启大不就知道了,不知道扯这些是要干嘛
作者:
Kevin1103 (再研究看看......)
2017-03-26 02:10:00邱不出来反串,不然他要怎么做?跟同同一个立场,那要如何平衡反对方的质疑?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2:15:00先摆邱这次言论摆在一旁 已经放一旁了喔 邱本来就是专法派 邱没有反串 这就是他真心的立场 我在我上一文就提了大家自己搜一下他先前的立场就行了啊 我也是怀疑过所以搜过 邱的确以前就说他要弄专法云云 他就是专法派反串只会在ptt或演戏里 这种议题 哪有什么反串 想太多除非同运有人想不开接受次之的专法 不然谁会支持邱在我的预测里 违宪很难 可能要求立法保障一定权利但修民法或专法皆可 那我最重视的焦点当然就是法务部草案了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2:27:00同运不骂邱 才是奇怪 邱和立院的柯 邱实质上可能更重要我刚是指最佳结果的那种违宪很难 同婚直接适用现行民法那种
在内文中也提到她自己也认为同性伴侣与异性婚姻中扮演的角色并无不同 就算最后不认为婚姻制度可以开放给同性 也应当给予相同的保障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2:32:00有可能是次佳的几种结果 就是要回立院修法那几种
作者:
ssying (限乘辣猪)
2017-03-26 02:32:00当官虽然很爽但却是一时,但此次宪法法庭可是众所瞩目的耶,全台湾法律人都在看,邱的这些言论会不会对他的专业有影响?他的言论可是会严重伤害他的专业形象,他会为了当官来反串吗?存疑~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2:33:00查一下过去言论就可以了 邱是专法派 没有反串
作者:
ssying (限乘辣猪)
2017-03-26 02:35:00邱是专法派没错,大家搜寻一下新闻就知道~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2:36:00陈爱娥心底不属于支持的 她带出了结婚的真正目的(是相爱的永久承诺 这个目的看起来是非常同运且美国且与张文贞同但她之后都会加上一句 但…那个但更重要 那个但都是她觉得德国伴侣制怎样怎样 都会引到德国2.0去所以陈唉鹅心底是专法派(立法自由派)给立院形成法律然后是专法 就是德国制2.0我们会觉得她开头很漂亮 总是带到与同运所想听到的现代婚婚定义是两人彼此互相扶持的永久承诺云云 她一再重复那一段与张文贞相同 但…她总是加个但 加蛋加到德制2.0去老练的一看就知道她在支吾什么 给妳糖吃但她立场很明显
我认为不是反串 宪法法庭是很严肃的事情 不论立场是支持或反对 拿出相应态度 这是最基本的上面是指邱太三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2:41:00一直提她觉得德制怎样又怎样 不敢得罪人的专法派啦
法务部是主管机关 邱的意见非常重要 如果要找黑脸 不会从鉴定人当中挑一个吗
忘记意见书的部份 意见书的部份的确是认为没有违反平等原则
别忘了 法务部的专法是要我们约定一夫一妻的荒谬专法
作者:
Jeby171 (你好吗)
2017-03-26 02:50:00不过唉鹅不让我反感 她对婚姻的定义定对了 我是接受的
不过我还是认为不该敌视她 虽然意见相佐 但她在看法上真的是表现出了素养
作者: aabb1027 (冰色日光) 2017-03-26 03:08:00
原po是不是想卖宪法要义?我也想把它丢掉
作者:
kouta (Kk)
2017-03-26 04:54:00蛮有趣的 如果不站在专法派 怎么伪装反串 呵呵难道要赞成修民法 然后反串吗 什么意思????再怎样也比不能民法又不能专法的反对方好 不要把全部人打入敌人的框架就算最后是专法赢了 那他也只是代表专法派的整个群体可能会是因素 但不会是必然 任何人都能替代他
作者:
roc1110 (上层建筑)
2017-03-26 09:54:00题外话爱娥老师好像有点像T..
作者:
paladada (同志有情天)
2017-03-26 10:05:00邱部长这次真的是让法律界颜面无光.....
系上一堆人宪法教科书买董保城跟李惠宗 正考虑要烧掉连卖出去都不值 唉~陈爱娥一脸德国好棒棒 学德国准没错真的满烦的..
作者: Sayd20 2017-03-26 13:05:00
反串史内卜论还可以再多一点 厂厂看鉴定人 留美跟留德的立场差别挺好玩的
作者: iamhcy 2017-03-26 16:38:00
也不是德国好棒棒吧,啊我们就不是英美法系阿
德国基本法也没规定要一男一女才是婚姻,这是CDU/CSU自己对Ehe的解释
作者:
zxc0107 (cindy wu)
2017-03-26 16:50:00觉得陈爱娥的见解反倒点出婚姻在宪法价值需重新定义的问题,毕竟是大陆法系美国那套听了真的很爽,但跟法体系间的冲突是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倒是台湾本来就是表见法治国啊;大家都爱英美这种用判决创造符合大家法律感情的结果。
作者: Barrioss (无题) 2017-03-27 01:18:00
请问一下前面说合宪违宪都2/3,那落在中间是什么状态?
作者:
at90027 (蜻蜓)
2017-03-27 02:58:00原po我怀疑我认识你XD很后悔当初听了廖的话买了李的宪法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