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ine Hsu 2017.02.26 @ 脸书https://goo.gl/UIFIJY 4 小时 ·
总统府公布与同运团体见面的部份对话记录,想澄清疑虑。效果如何、哪方失分,目前各方意见分歧,其实对双方而言,都是场公关的灾难。对话的解读是一回事,但昨天看到一种言论:“同志(运)这样让我们想支持也支持不下去”,这种意见让我既困惑也愤怒。
牵涉人权的议题,不是任何人“支不支持”的问题,不是你的观感喜好的问题,唯一要问的是“这件事是不是对的、是不是公义的”。争取婚姻平权这一路来,一直有这种错乱的声音,大多时候是盟盟们的借口,但有时也从友好的阵营发出。
黑人并不需要是个“好”黑人才配得一个人完整的权利,同志也是。失言也好、记错也好、太急切想要看到进展而误解彼此谈话也好,那跟同志该不该被平等对待,本就不是同一件事。至于同志大游行的裸露是个别意见还是团体信念、同志到底主不主张一对一的忠实家庭都好,都不构成你对他者的人权有“支持”或“不支持”的资格啊!人权之所以是人权,表示它不是因为你支持而来的,更不是因为某群人表现好,所以你愿意怜悯同情。如果是这样,人权就没有一点客观意义可言了。
当年FBI掌握了马丁路德金恩在婚姻外与多位女性过从甚密的证据,以他牧师的身份,这种消息当然是爆炸性的,但不知是遇到贵人保护还是怎么的,这些消息在多方考量下暂未发布,没多久金恩就遇刺。麦尔坎X一直倡议暴力抵抗,但事实上他从未领导过任何暴力行动,他的演讲当中出现冲突场面的次数还远不如金恩。如果有人因此说“这样的黑人运动,不配得到平权,我支持不下去”,你会不会脸上三条线,觉得讲这个话的人到底自以为哪根葱,是懂不懂人权?一码归一码有那么难吗?就如同我对盟盟们厌恶至极,但只要他们没有涉及仇恨犯罪,我还是得尊重他们的言论
自由和信仰自由。这是一样的道理。
在婚姻平权上,不也应该是同样的标准吗?我们对运动者个人的性生活、对倡议的手段态度、对过程中是否犯措的检验,可以有好恶观感,可是一旦牵涉到平等权,就不是你喜不喜欢、支不支持的问题。如果你有这种错觉,请重新检视自己的人权信念,究竟是建立在什么之上。
请理解,同样作为一个人,我们本就没有资格去给予或剥夺他人的权利,这些权利更不是因为你我好善良的爱心跟支持才成立,相反的,他们如今没有,是因为我们这些社会多数过去的剥夺。
不管你怎么解读那段对话,认为是误会、是造谣,都好,但人权就是人权,它跟盟盟们对家庭的喜好和观感无关,当然也跟你喜不喜欢同运份子、或觉得爆料者冤枉蔡英文都没有关系。
这不是同运的霸道,这是对人权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