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同性恋者的性别鉴定? 回应《婚姻平权

楼主: huanglove (SAM)   2016-12-15 18:39:04
同性恋者的性别鉴定? 回应《婚姻平权争议的理性对话》一文
https://goo.gl/UeuH73
黄毅峰/大学老师
前两天,《苹果日报》论坛有一篇《婚姻平权争议的理性对话》文章,希望正方双方产生
理性对话,找出可接受的方式。立意良善正确,值得肯定。只是内文有所误解,而且部分
主张过于骇人,可能治丝益棼。
该文主要谈三点,一是婚姻的实质内涵,二是同志者的身分鉴别,三是同性婚姻的局限与
可能。
首先,婚姻到底是什么?该文用了一些大法官的释字文,阐述婚姻的定义,例如“婚姻是
男女双方所缔结。具有维护人伦秩序、男女结合、繁衍、教育、经济、文化等多重功能。

这些描述文,应该旨在形容婚姻的社会期待与可能功能。但如果用它来当成“婚姻”成立
的实质内涵与要件,就解释过度了。
若根据上述解释,婚姻必须提供繁衍、教育、经济、文化等诸多功能,那么许多弱势家庭
或不孕家庭,其“婚姻”大概都无法成立,可以直接被否决掉了。其实,即使按照现行《
民法》,男女结合也完全没有上述的默认条件,否则我们可能成为“审查婚姻”与“优生
学还魂”的新纳粹国家了。
其次,文中说,同性恋有“先天”与“后天”两种。先天同志稳定性足够,可以透过性别
认同的鉴定,不用修法而给与等同婚姻的关系。后天同志则稳定性不够,可以“治疗”或
采用“特殊专法”。
类似言论,出现在许多人的主张里面。版本很多,但多出于臆测与资料的片面撷取,不符
科学,而且恐怖。
在基因学上,人的生理性别,是透过“基因染色体”来区分的,生物也据此发展不同的性
征。我们可以鉴别生物学上的性别,但无法“鉴别”同性恋或心理上的性别纯度。因为这
是一件科学与道德都不可能的事,甚至可能掉入等同纳粹“种族纯化”的危险。
上次的反同游行中,有人要“脱去支持同婚者的裤子,鉴别这个人是男是女”,已经明显
逾越法律与人权底线。难道,为了婚姻,我们也要如此,强制对人进行身体或心理上之雄
性或雌性的鉴别吗?
如果婚姻要鉴别生理或认同性别才能获得,那么“异性恋”也要脱裤子比照办理吗?大家
是否都必须取得医生的“性别鉴定书”,才能具备婚姻的先决要件?
其实,婚姻平权与平等权的精神,是排除性别、性取向等身分而产生的差别与歧视待遇。
如果还要同志者证明自己是旧有婚姻体系里面的男方或女方,那等同于国家对同志者与多
元性别者进行的二次歧视与强暴。
至于“同性治疗”,无须多言。因为它根本不是科学,而是一种伪科学的人权人性戕害,
早被正统科学界所驳斥与唾弃了。
另外,有主张因为“同性结合不稳定”而不该拥有婚姻。其实,异性恋也同样不稳定。川
普有三段婚姻、反同盟大将曾外遇离婚。台湾异性恋的离婚率,不满五年者高达33%。这
些“不稳定”的人,是否都该排除于婚姻之外?
抑或,我们的婚姻加上:“任何有过外遇、婚约中断等不良纪录之不稳定的人,都不能结
婚。其他人则必须获得专业医生的“稳定鉴定报告书”才准结婚”?或者,干脆全部禁止
离婚,如此所有人都“稳定”了?
愿意以理性态度,尝试找出双方共同点的人,都值得肯定。只是,“理性”应该基于事实
、科学与逻辑对等,避免掉入价值、主观、迷信、逻辑谬误等非理性因素。如此才有对话
可能,否则将沦为布道大会或鸡同鸭讲了。
不管你赞成或反对,理性科学与尊重,才是令人信服而有效的对话与沟通之道。
作者: Dragonites (噜噜米)   2016-12-15 19:13:00
推!
作者: inthey77325 (鳄鱼葛格)   2016-12-15 19:26:00
作者: cursedsoul (给我好员工啊!)   2016-12-15 19:53:00
推,看到那篇文章白眼都翻好几圈了
作者: etute (恋习曲)   2016-12-15 20:35:00
作者: elvanpenz (言本本)   2016-12-15 22:29:00
作者: casman (卡)   2016-12-15 23:18:00
大推
作者: hedgehong (hedgehog)   2016-12-17 1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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