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古阿狗的影片,心情很差

楼主: MunezSu (Munez)   2016-12-15 13:55:32
我知道这一定有啥误会
但还是有所疑问....
1.为啥会有废除刑法227的布条在当时的前导车上
猪队友吗?
2.是不是跟"年龄不设限"无关
刚刚看了一下年龄不设限是消除暗柜之类的
但跟"年龄"有什么关系?
3.废除227好像是"人民民主阵线"提出的
所以基本上跟同运无关?
4.查了刑法227及刑法227-1感觉没什么问题说
有讲法是要把7-16岁的合意性交除罪化
并不是性侵无罪,但延伸了许多"合意"的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12-18岁性行为还是有辅导机制
所以感觉应该是修正227而不是废除....这样讲对吗?
请高手回答了,非圈内人...只是关心而已
作者: twice899660   2016-12-15 13:57:00
比起这个,我更想知道推伴侣跟家属制度的心态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6-12-15 14:04:00
伴侣跟家属制度不是 13 年美琴推出来的多元成家吗?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15 14:06:00
这篇写的蛮好的 https://goo.gl/p34nRB偏向修正的人比较多 另外在那边扯性侵无罪的刑法应该不太好照他的逻辑 成年人没有没有刑法227的保护 就不能主张被性侵了?
作者: Dragonites (噜噜米)   2016-12-15 14:25:00
伴侣跟家属制对受益的异性恋更多吧 有啥好不推的
作者: Sayd20   2016-12-15 14:26:00
伴侣家属是2013年的时候 不要再混淆现在的同婚 而且多元成家根本是被那群满脑性的邪教徒故意污名化
作者: asdfg567 (生存是规则,不是选择。)   2016-12-15 14:27:00
其实每个诉求都有他的着力点 但染上性大家就很恐惧这也是为什么反方一直用性来做宣传~
作者: howard32114 (糖果猫咪)   2016-12-15 14:31:00
没有人要解释一下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15 14:32:00
不知道要解释什么,就是游行有人挂布条阿,
作者: Dragonites (噜噜米)   2016-12-15 14:36:00
其实同志本身很多也都是性别盲
作者: a0931884572 (莳生)   2016-12-15 14:38:00
他衍伸出来的问题就是 如何在儿童自主权利跟保护取得中间点
作者: lessatin (@还是嫁给摇滚吧)   2016-12-15 14:39:00
法律有关不妨询问辟谣专业律师: 婚姻平权辟谣事务所https://www.facebook.com/lawfirmagainstrumour/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6-12-15 15:05:00
刑法 民法成年用年龄来看真的颇呵呵有的人到五十岁心智跟本一点有不成熟
作者: totaketotake (Ed)   2016-12-15 15:44:00
刑法227只用在[双方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的时候,为了保护7岁以上到未满16岁的当事人才设的。如果不是你情我愿而是被[强迫],就用221强制性交罪,这一条不限年龄,只要强迫都能用。另外227-1又叫两小无猜条款,也就是双方未满18岁而偷尝禁果,可以减轻或是免刑。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2-15 15:58:00
不能说出口的小祕密, 社运的暗柜, 科科
作者: comesome (天青色等烟雨 )   2016-12-15 16:59:00
伴侣和家属制度就给不婚族用的阿 不然老了当独居老人谁要照顾@@ 其实异性恋也受惠
作者: twice899660   2016-12-15 17:13:00
那种漏洞百出鼓励乱搞的制度能看吗?摸良心讲啦,存什么心推出另外两个草案????????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2-15 17:15:00
家属制还好,伴侣制其实就是松绑婚姻文化规范用的制度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15 17:17:00
我比较想要伴侣制度。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12-15 17:19:00
比较像是对婚姻体制的改良或破坏,看站在哪个角度看啦
作者: luving (let it be)   2016-12-15 17:21:00
主张身体有自主权的人会认为刑法227有可议之处。为什么两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5 19:09:00
家属制度就是把民法上的寄居改成家属而已啊…民法1122.1123就明订家属不一定是血亲与姻亲,只要有长期同住一家的意愿与事实就可以。为什么没血缘又不结婚的人住一起就是乱搞?善心夫妇收留孤单老人,但是原本父母都健在,不可能办收养,那就是办寄居,去户政单位填同意书,老人的户籍就到这对夫妇名下了。家长不能规定老人只能跟他发生关系,这就是没有性忠贞义务。还有就算是亲生父子吧,如果儿女不孝只会啃老,家长本来就有权利在他成年后把人赶出去。这些都是运行几十年的作法,怎么有人一说淫乱多P就慌了…至于伴侣制度,不只年轻人啊,有些丧偶的老人找到另一半,但是子女不同意结婚,那就登记一下,彼此有个名分,不会跑到人家家里被告非法入侵民宅。但是彼此的财产债务是分开的,也不会像结婚那样,子女明明不同意还得被逼着养多出来的爸妈还有他们的家属
作者: zxcv32188 (88123vcxz)   2016-12-15 23:24:00
猪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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