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ladada (paladada)》之铭言:
: 如题一共三个选项 至10/25早上7:25 支持率:反对率
: 1.是否支持同志婚姻法http://bit.ly/1OC5xYF 75:25
: 2.是否支持同性伴侣法http://bit.ly/1NiKZ4p 43:57
: 3.是否支持给予同性保障http://bit.ly/1MMl5rj 60:40
: 只要手中有Yahoo、Google、脸书 帐号其中之一都能投票
: 各位有没有发现,原先支持率不到30扒的第二选项,在大家的努力下
: 开始逼近五五波,与事我有一个想法给大家参考看看
: 用投票来决定基本人权本质上是很瞎的事情,但事实上世界同婚通过,还是要
: 靠投票来决定,我们现今能做的就是不要让法务部和反对派再以“社会共识”
: 当推托,第二选项若各位有投反对票者请考虑改成“赞成”,我明白立专法就是
: 变相剥夺权力,但目前法务部没有白纸黑字的草案内容啊,所以未来变量是有操
: 控空间的,然而未来不可掌握,唯有活在当下才能有创造奇蹟的机会。
: 如果您觉得还需要更强烈理由第二选项再愿意改成赞成的话,不如就把第二选项的支持
: 过半,当做可以拿到二个额外成就
: “成就:三战大获全胜!”
: “成就:恐同份子玻璃心碎满地”
: 我相信有人若有看民调下面的留言......你希望他们有拿一胜的机会吗???
第2个 我持相反意见
恳请大家投反对票
这样才可以告诉法务部当局
仅仅给予同志 伴侣法是不够的
伴侣和婚姻两件事情就是不同
如果让同志只有伴侣可以选择的话
就是告诉社会 同性之间的情感和 异性之间的情感是不同的 是不等值的
隔离且平等这个说法 我应该不用再论述了吧...
为什么外国一开始都是先通过伴侣法 而且比较没争议
就是因为婚姻对西方国家来说是具有神圣性
认为同性之间不可能达到异性之间的婚姻
所以说伴侣相对婚姻来说较好解决
但是我很怕法务部会拿这个来说嘴
说 伴侣制度也有过半支持 所以给予同志 伴侣制度就可以了
不需要用到婚姻 这样子只会在一次伤害同志
所以说我还是希望大家投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