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家威同性婚欲登记 被最高法院驳回
【联合报╱记者刘峻谷╱即时报导】2014.09.25 06:03 pm
积极争取同性恋权利的男同志祁家威,去年与同性伴侣结婚,持申请书、证人签名
的结婚证书向台北市万华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被户政所打回票,不准登记。
祁打行政诉讼要求准予登记,今年三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祁上诉最高行政
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看法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致,今天判决驳回上诉,
全案定谳,不得再上诉。
法院的理由是民事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 ,以及公民与
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男女已达结婚年龄者,其结婚及成立家庭之权利应予
确认。”,均认定男与女才能结婚。
个人心得:恐龙法官曲解法律和国际公约,以法律欺压弱势,
判决造成歧视同志的既成事实,这些人没有法律良心,
是法界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