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来回应满可笑的宗教歧视这件事情~
(我不是在说原PO 我是在说那些觉得很委屈的护家盟成员)
小时候我也曾经是某教的成员
因为我觉得那是充满爱的地方
但是也是这个"充满爱的地方"伤害我,让我学到人心险恶
也让我因此离开(不是因为同志议题)
但是因为还是有人帮助我
我当时并不会一竿子打翻一条船
到真爱事件
我对某教产生了PTSD的反应
使我的工作受到阻碍
我还因此去自费接受咨商
虽然某教伤害我
虽然某教的某些行为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但是为了平等、不伤害地对待我的身处于某教的学生们
我自费治疗我自己,就为了能够让我不要对他们不公不义,就像某教对我一样
某教始终坚持自己是爱
但是被圈在爱的圈圈外的人就会看到所谓的大爱也只不过有限
来谈谈歧视
某教总觉得很委屈、觉得自己被霸凌了
到底什么是歧视呢?
老实说我现在看到某教还是会反胃
但是我会让我的学生们不管是什么教都受到我一样的恩泽(咦 好像哪里用词不太对!?)
我不会去攻击某教的学生
就算在课堂间谈到最伤害我的真爱事件
我也会努力澄清我没有要伤害某教学生的意图 如果真的我让他们不舒服 请他们下课来找我
我会致上最真诚的歉意
我讨厌某教
我不会伪善的告诉大家“我爱你们,就像神爱你们”
但是我不会阻止学生信教
我不会阻止学生谈论他的教派
我不会阻止学生发表他的言论
我不会干涉他所有跟宗教和言论有关的权利
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我也不会因为某教学生在课堂呛我就当掉他──除非他不肯交作业
到底什么是歧视
"我们不该为了千分之二改变这个社会"
千分之二很少吗
千分之二不少
两三千百万的千分之二=四万六千人
更别提其实根本多很多
然而,说出这句话的,如果不是歧视、不是霸凌,到底什么才是?
如果要依据人数决定是否要照顾他的权力
那那些罕病的人都死死好(对不起我有点口粗)
更别提修改这个法案
对于那些"多数人"来说
权利根本"完全无损"
签什么CEDAW
签什么两公约
当我们的政治人物说出这种话
这些人权条约就等于废纸
最好笑的是所谓的"需要被守护的传统家庭价值"
找的代言人竟然是外遇的人
看来我们真的是要回到那个"传统的,一夫多妻合理、老婆不该追究外遇的家庭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