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恭辰《劝戒近录》四编 卷六 “采生案略”
某省某县有个商人因经商手段好而致富,
县里有乡绅找他借钱,商人不借;乡绅答应付高利,商人仍不愿意;
之后县里有工程,乡绅担任筹办委员找他募捐,商人还是不给,
因此乡绅非常痛恨。
乡绅得知商人有个女佣的女儿两岁就夭折了,于是付给她重金,
要她去县衙提告说女儿是被主人施妖术收采魂魄而死,不过县官不受理此案;
乡绅又找来五、六家那段时间女儿夭折的,
也是要他们去县衙提告说女儿被商人用妖术害死,县官一样都不受理;
又要他们跨级到府里提告,乡绅并亲自找知府"沟通",
知府说“这种妖术之说,从古至今并无明确理论、也没有史书实证,怎么能办?”
也是不受理;
之后又叫那几家人到省城去告,也是没被受理。
乡绅最后写信给朝廷主政者,说商人采收活人的妖术已经害死许多人命了,
主政者于是也写信给该省巡抚,巡抚怕事情闹大会牵连到自己,不得已才抓商人审问,
"科学办案"之后很快就取得口供,于是审结、判处斩立决;
行刑当天,天色突然大变:大风吹来黄沙、白天却跟黄昏时一样暗,
街上房屋看起来都是一片黄茫茫,人脸也全都是黄色的,
城里的人都叹气说“这是那商人的冤气啊!”
(中间报应部份略)
这是乾隆四十几年时的事,我不忍心明讲地点与人名,
1775-84
据说案子传进京后,曾有御史上书弹劾此事,还当案例送各省巡抚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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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各位有没有发现:
比较纪实的版本里,听到鬼说话的只有报案的王弼而已?没有小说版的十个证人,
上堂时没鬼跟县官对话、更没跟"凶手"互相对质,最后当然也没父女感动相会。
王万里被抓了一个月,只有"被"搜出那些东西而已,并没有供认,
于是王弼再去告官、说又出现两个受害者,这才让县官不得不重视,
终于开始"科学办案"了,于是口供就出来囉。
还有,小说版里王万里还有姪子、显然是从犯,怎么没有跟着被捕、判刑?
采收另两个小孩的刘老师、邝老师呢?
宋濂版有个地方被袁枚版略掉了:说王弼是“宣慰司奏差”,就是在衙门当差的,
那么,是否有这种可能:
王万里到处游历卖艺,到当地后没先跟地头蛇王弼打招呼,
王弼去教他知道礼数时,反而被王万里反击而当众出丑了,
于是王弼记恨在心,利用在衙门的关系搞出这案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