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参将德楞额说以前在甘肃甘州任职时,看到两个人到张掖县互告的事:
甲说乙编谎话污蔑人、乙说事情有实证,
县令问说事情缘由,原来两人是表亲,甲带着妻子到塞外、乙跟着一起去,
晚上走到甘州东边几十里时迷路了,遇到一个像是大户人家仆人,说:
“这边偏僻没什么人,不过我主人家离这不远,
不如先借住一晚,明天再跟你们说怎么走到官道上。”
于是跟着他走了三、四里路,果然看到一座小土堡。
那仆人进去后一段时间才出来,招手说“老爷让你们进去。”
进了好几道们,才看到一个官人坐在大厅正座,
官人问了他们姓名、哪来的,然后说:
“夜深了没有留饭,只能让人住下;
两个男的可以住在门边小屋,女的就跟婢女、老妈子一起睡吧。”
两个人睡着后,隐约好像听到甲妻在呼救,赶紧摸黑要出去看,但一直找不到门在哪,
之后就没再听到声音,因此以为是睡糊涂听错了;
可是等到睡醒,两人却发现自己躺在荒野中,
赶紧去找甲妻,在半里外的树下看到,被裸体反绑着,头发散乱、衣服高挂树枝上;
她说昨晚一个婢女拿灯带她到这,那时有几间华丽的房子、几个婢女老太太在,
但稍后主人跟着来了、逼她坐在旁边,
她不肯,就被婢女和老妈子硬逼抓住,衣服被强脱掉、两手遭绑住推倒在床榻上,
大声呼救喊破喉咙却没人来,就被奸污了,
天快亮时,主人把两个东西放在她脖子旁,瞬间屋舍全消失不见、身子躺在砂石上,
看脖子旁边的东西,是两大锭元宝、各有五十两重,
铸在上面的年号是“崇祯”、县名则是“榆次”(明朝时属于山西太原府),
银子已氧化发黑,看起来真的是超过百年历史的东西了;
甲要乙别把事情讲出去,银子可以平分,
但后来甲反悔不分银子,乙跟他争到怒骂,事情因此被传开。
甲夫妻俩坚决不承认有这事情,问他们元宝从哪来的,说是捡到,
问说甲妻身上像绳子捆绑伤痕哪来的,说是抓痒抓破,
言词闪烁,因此县令怀疑乙说的也许不是谎话;
于是训示甲“按法令,捡到遗失物应该交到官府,不过念在你穷,就拿去吧。”
又警告乙“你所说的如果是假话,则元宝就是如甲所说是捡来的,该送官、你没有份;
如果你说的为真,则那是鬼给甲妻的酬劳,更没有你的份,
你若是再多嘴,就准备吃板子。”
然后将三人赶走。
用不判来处理,这处置不错;
这个故事跟之前三个妇女陪睡的故事很像,
只不过前者是巧言引诱、还以高价让她们上钩;这个则是强逼,事后再用钱让她息怒;
不过两个都很会揣测人心、投其所好,手法大致差不多。
(至少这个故事里有拿到真钱,不是纸元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