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的事情,衡量情理来办就好,但有时情理会互相矛盾。
某村有婆婆虐待童养媳,惨酷到没人性的地步,
童养媳逃回娘家去,母亲把她藏起来、骗说没有看到她回来;
婆婆去告官,并说隔壁姓朱的老人应该有见到媳妇跑回来,要提他上堂当证人,
朱老心想“如果说有看到女孩子回来,则会害死她;
但若说没看到,又是害人断绝婚姻。”
不知道该怎么决定,于是去拜神求签,可是屡次摇晃签筒,都摇不出签来,
最后用力一摇,竟然全部的签都掉出来了,可见神明也不知道该怎么决定。
辛彤甫老师说“这神明实在昏庸!
婆婆对十岁的小女孩每天施加凌虐,这已可断绝恩义了,
让她逃走脱离痛苦并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