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老规定:流放到沙门岛的罪犯超过员额时,
就将比较早来的人丢进海里,非常有损朝廷宽宥的意思 (当初判刑时并没处死);
马默任登州知州时,上书建议超出员额的部份,
从待了比较久的人犯中,挑出没犯过错的,移关到州里的监狱,以表现好生之德,
神宗深感同意,因此成为明文规定。
后来马默梦到有人告诉他“你本来没有后代,且寿命不长,
上天因你帮罪犯说情,特赐你一子、且增加你寿命。”
(罪犯有规定员额,公费发给粮食只限三百人,
人数超过则粮食不足,且造成土地狭窄、难以居住,
光是牢头李庆任上,就杀到七百多人。)
马默因救助罪犯性命而得回报,生了儿子马纯、字子约,
高宗绍兴年间,任江西转运使,
当时的安抚使梁企道、杨祖,对于罪不至死的强盗都判发配潮州,
但却叫押解的士兵把犯人带到郊外后就丢进江水里,
马纯就表示“如果犯人该死,就应该明正典刑,
但既然罪行只处发配,就该饶他一命,让他有机会过自新,
等刑期结束,就恢复一般平民身份了;
如今这样做,跟杀无罪者有何不同?”
因此与两人不和,后来藉别的事情互相弹劾,三人都被罢官。
马默字处厚,官升到谏议大夫 (从四品),享寿八十岁,
马纯则升到太中大夫 (从四品),享寿八十一岁。
乡民:整本《宋刑统》唯一死刑啦!马家父子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