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处理了些不动产赠遗税的事情 有感而发
但我对经济商学完全外行 经济历史更是一窍不通 还希望能以浅显方式说明
无论东西方 都是先定居行农业的民族先发展为城市 然后有工商业跟先形成国家
游牧民族居无定所 维持部落制度较长时间
等到成为国家规模时 通常也是因为吸纳许多定居民 本身不完全行游牧了
像现今的蒙古,西伯利亚,部分中亚,中东国家等就是如此
但是在这之前 只要凡是有社会,政府,军队之处 就会有税制
在连汗帐都不是固定的时代 游牧民族应该没有不动产的概念?
那是不是也没有土地和房屋相关的税收呢?
在人民四处为家,平时分布广阔的情形下
实际上的征税方式和定居民族的政府有何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