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圆案”
郑裕国当浙江归安县县令,人称郑青天。
某日,乡民吃完汤圆但身上只有银币没有铜钱,跟老板要求先记帐稍后再还;
老板说“小本生意而且我又不认识你,你跑了我不就亏了?”
乡民只好拿一个银币押给他。
之后拿铜钱要换回银币,但老板却不认“汤圆几十钱而已,怎么会付银币?”
乡民大怒,跟赵姓讼师商量,赵说“这里是乌程县辖区,但告官一定输,
如果去找郑青天才能赢。”
乡民跟他求办法,赵说“你愿意被打几十下屁股吗?”
于是说明该怎么做,乡民听了非常高兴、在归安县衙门前等郑进出。
郑刚从府衙回来,乡民直接闯进他队伍。
命人抓他,乡民大喊“小民是乌程人,大人是管归安,不能罚我、要送乌程!”
郑说“天下官可管天下百姓,你冲撞我,当然由我处置不能免责。”
便处罚他。
处罚完,乡民送上诉状,郑说“这是乌程的事,你应该去那边衙门告,不能告错。”
乡民“‘天下官可管天下百姓’不是大人说的吗?”
郑笑着说“好吧,就帮你处理。”
立即提老板来问,但坚不承认;郑偷派衙役跟老板娘取赃款,
骗她说“你丈夫已经供出来了,缴出来就能免受责。”
老板娘“我早叫他不要没良心,不听才会这样!”,把原银币交给衙役。
郑拿到了,却跟乡民说“你的银币搞不好是在别处掉了?
既然他不承认,我也不能随便就用刑,
不如我赔你,免得冤枉良民。”
乡民不接受。
郑假装生气,说“都要赔给你了,你还不要,到底想怎样?”
丢给他两枚银币,里面有一枚是原物。
乡民看到觉得讶异,指其中一个说“这个正是小民的,怎么会在这?”
郑问乡民怎么记得,乡民说“这是小民女儿的聘金,上面有双喜红字。”
于是拿给老板看,老板说不出话、只好认罪,略略谴责之后就放了他,
乡民磕头谢谢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