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4万床位 政院拍板55所私校可设住宿式长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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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根据卫福部估计,台湾到民国119年,对长照型住宿需求人数
会达到17.5万人,还有4.2万个床数需要布建,行政院今天召开的院会通过“长期照顾服
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让设有长照相关科系的私立高中以上学校得设立住宿式长照机
构,符合条件的私校约有55所。
为遏止长照业者削价竞争,影响服务品质等乱象,这次修法明定长照特约单位应向长照服
务使用者收取应自行负担部分服务费用,避免长照服务单位削价竞争,以确保长照服务品
质,长照特约单位擅自减免部分负担费用者,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令
其追收擅自减免的费用。
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卫福部拟具“长期照顾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长苏贞昌
请卫福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党团及社会各界沟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他说,这次修法主
要为扩增长照服务量能,增列设有长照科系的私立学校,得为住宿式长照机构的设立主体
,以运用其学校空间,设置长照机构,并借由训用合一,培育长照人才,持续促进长照资
源发展。
卫福部次长李丽芬说,推估到119年,对长照住宿需求人数会达到17.5万人,以109年度现
有供给床位数是13.3万床,还要有4.2万要布建,针对这些需求床位,卫福部规划从110年
到114年、115年到119年,分两阶段逐步建立长照住宿型机构。
李丽芬说,长照机构设置个案,牵涉到土地取得、规划等,平均每个案件要花3年才能把
床位布建好、开始服务民众。
李丽芬指出,根据长服法,若要设住宿型机构,一定要设长照法人,目前法律已规定公立
学校可以不必设长照法人,就可以附设住宿型的机构,这次是把私校也纳入,让私校可以
不必成立长照法人,而是用附设的方式成立住宿型机构,让其管理不必叠床架屋,直接用
学校法人管理即可。
李丽芬表示,这次修法能让私立高中以上有长照相关科系的学校,若有意愿、有校地、有
空间想要投入,可以免设长照法人,直接由学校附设,希望更多单位愿意投入布建住宿式
床位。
政务委员林万亿指出,下乡与各县市谈布建住宿型机构时,的确有些县市与当地学校提出
,希望尽量减少行政作业的冗长,这是这次修法的考量,现在的确有若干学校想要利用闲
置的教室或其他空间,转为设置住宿型机构。
我这种有在大学教书又有在机构经验的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