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住安养院是“不孝”?于美人:观念不改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9-09-26 00:36:42
让父母去住安养院是“不孝”?于美人:观念不改 是要逼死小孩吗
2019-09-25 14:01今周刊
撰文‧今周刊编辑团队
于美人日前在“什么道理?”节目上讨论到老后照顾问题,拥有一对龙凤胎子女的于美人
有感而发地说:“我也提倡到机构照护。”
她甚至表示,自己人生最后10年时,也要去住安养机构。理由是“这一照顾就是10年、20
年,我人生最后的10年,刚好是她人生最精华的10年,我从小栽培她长大,为了就是让她
展翅高飞、鸿图大展,然后我最后的10年绑住她人生最精华的10年,我这一路的栽培是什
么意思呢?”
不想绑住孩子的于美人要选择什么样的终老方式?以下是她的自述。
我35岁才生小孩,到了70岁,女儿才35岁,正是她人生最好、最精华时刻,如果将时间完
全綑绑在我人生最后的10年,要她照顾我,我觉得真是没有道理的事情。
“孝顺”应要重新解释
少子化时代 观念要与时俱进
现在少子化,如果是独生子女,假如有婚姻,一个人要照顾自己父母、对方父母4个老人
,不是孩子不愿意做,是根本不可能做到。除非,他是大企业家,有能力帮家中每位老人
找一个看护。所以,是该改变观念的时候了,不改变,难道要逼死小孩吗?
所以,我年老时会选择到养老院,我可以自由选择要养老的地方,而不是被送去,这就跟
换房子一样的道理,我只是换一个地方住而已。
可能有人觉得让父母去住安养院是“不孝”,但是,传统孝顺的定义应该要重新被解释。
过去,社会有大家族支撑,彼此可以互相照顾,但现在处于少子化时代,观念也要与时俱
进。
一直以来,我认为“久病床前无孝子”不应该是一个讽刺,而是一种体谅与了解,因为(
父母)久病,真的很难要求(要有孝子出现)。我认为,所谓的孝顺是父母年老时,他们
和我们都能将日子过好。
只要在他们临终前10年好好被照顾,那么让谁照顾有什么关系呢?这是我要提倡的信念,
一直讲一直讲,慢慢形成共识,就能破除背负不孝的压力,也是放过自己的小孩。
过去10几年,我接触过如门诺医院或其他老人团体,帮助他们募款,同时也从国外案例发
现,在养老机构中也能提供被照顾得很好的服务,所以我对年老时到机构生活并不排斥。
我认为人老时,还是要维持一种人我互动往来的关系,跟同年龄层的人聊天,推荐我们同
时代的歌曲等等交际,而不是让外佣推著轮椅带我到公园。
50岁就要考虑老年
不放手才自私 把承担留给自己
人在50岁左右就要开始考虑面对老这件事。我40多岁准备换房子时就想到有可能在这里度
过老年,也意识到小孩长大,代表未来有天他们会出去,我要自己过生活,所以要开始准
备了。
所以我不会买有阶梯的楼中楼,装潢时,从门口到浴室,轮椅都能通行,在整体设计时就
要想到以后。另外,很多父母都拚命准备教育基金,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养老基金。其实,
孩子读到大学后,就应该为自己养老存钱,到老时才有所保障,清爽无负担。
不放手才自私,放手其实是把更大的承担留给自己。只要女儿加倍幸福,就是对我最大的
报答,而不是因为不孝的观念被霸凌、被道德绑架。
我只要临终时最后吃进的那口食物是甜的;如果我失智,不要骗我说我喜欢吃花生口味,
其实我爱的是芝麻;死后丧礼桌上奉饭要用鼎泰丰的炒饭,而且要加酱油,无论多贵都要
加。这些我都交代好了,遗嘱也立好了。
我不会忌讳谈生死,有次我还问女儿:如果我离开,最怀念我的会是什么事?她回答:牛
肉面、卤肉饭种种食物名称。其实我是把问题丢给她,希望这些怀念能留给她,成为她的力量支持。每
个人终究都要离别,只能祝福对方到美好的地方,如果有来生,再遇见时,才会让更好的
自己与对方再相见。
在高龄化的台湾,照顾者比被照顾者更早倒下,不再只是家庭内部的家务事,而是社会共
同问题。
https://udn.com/news/story/6839/4067355
作者: lion198 (n/4)   2019-10-10 03:53:00
因为还没老 所以不知道不孝的兹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