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之前在虾皮上面每个月的平均营业额在八万上下浮动,
高一点的月份的确有超过营登标准
有点偷吃步想说不用办营业登记
去年年底想说有些客人有开发票的需求
就去设立虾皮设立第二行号并开统一发票
接着最近就收到公文...............
大概的意思是说4月一号起要启动"营业税选案查核作业,及网络交易查核作业"
如果已经在营业登记之前没有报税的部分,要去补报补缴税款
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1.这样的公文是属于传告性质还是已经把我列入清查名单呢?
2.如果过去的营业税超过8万部份需要补缴税款,他的核课标准是自核课起算月份
包含低于8万的月份也要加总计算吗?
以上 麻烦有类似经验的板友提供您的经验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