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大家有因为虾皮交易被三角诈骗吗

楼主: wegoliving (HYSTERIC)   2016-05-17 22:37:19
※ 引述《winnie2014 (ㄚ悌)》之铭言:
: 先前发文提过想法,
: 那时直觉认为Y拍露天第三方跟支付宝一样,
: 可以达到中间的保护帐户个资的效益,
: 现在想是过于想当然了,它们的确只有半套,无法止血停损,
: 个人愿对错误发言的误导致歉Orz
: 如果只是对帐方便这个点,对卖家使用的诱因太小了,
: 关键在“买家”的实名认证,限定付款人。
: 说买个东西那么麻烦真是狗屎,不爽可以不要买,跟卖家一样不爽不要用,
: 关于钱的方面,做一套门槛把关难道没有必要?
: 诈骗又不是只有利用卖方身分来骗,买方以随便都可以申请抛弃的邮箱门号认证,
: 甚至用盗来的帐号,都使诈骗有机可乘。
: 拍卖不是购物网,C2C跟B2C卖家规模跟资源不能比,价格弹性也不同,麻烦点会死喔!
: (个人甚至觉得货到付款应用在拍卖,对卖家只是弊大于利)
: 不过个人也没法律方面研究,只认知金融是管制行业,
: 第三方金流、储值等近几年随网络兴起的衍生,需申请受监管及诸多限制是肯定的,
: 还有资安系统等配套,是否因此导致拍卖平台“只能”弄半套就不得而知= =
: 也搞不好嫌台湾C2C这块算下来利润太小管理太难表面过得去就行,
: 各种鸟事搞得(买卖方)都对平台不信任,谈何推行。
: 目前想到两个方案,都很蠢,应用性不高,就是个集思广益不然听天由命的无力(摊手)
: 1.不留太多钱在金融机构
: 根据工作经验,联征是共通的by ID,各银行每天都会主动出报表,
: 通常哪个ID被通报了有疑虑了,名下所有银行的帐户都会被影响,
: 不是没约定、转帐过就查不到有帐户,除非要用牺牲一个ID+手动转移的方式。
: 警示户(受骗金额入的帐户)解除须要公文,
: 衍生户(同ID名下其他)看各家银行规定,经解释提供证据可能有解。
: (也有些跳针的系统会每天抓资料自动设控,要行员不停地人工解除= =)
: 若能做到收款立刻提、薪水不入户、不爱转帐、积蓄放保险箱,被冻也没什么好影响。
: 不过不幸被冻,除了寄望衍生户有解、亲友愿意借帐户,交易全用面交应该没人受得了。
: 2.钱放在第三方久一点
: 这点是个假设,个人在露天收钱后需要提领跟作业,并不会自动拨款到卖家帐户,
: 是否暂不做“提领”,在“被报案”的时候不会牵连到帐户?
: 也就是延长金流的周期,交易完成放在第三方“沉淀”一下,大概没报案问题再提领。
: 只是对卖家而言很难接受。
: X死诈骗,应该照诈骗金额判刑,抓到基本刑期三年,每一百万加判三年。
: 你的人生搞不好都没那么值钱咧X
以这篇来补充一下:
所谓的金融通报机制,真的是一个治标不治本又扰人的机制,这个权利可以用国税局
的法来相当比喻(也就是国税局的行政法可以绕过个资法直接跟各机关调阅你的资料,
不用告知你,不用你同意,机关没有说不的权利)
如警察机关可以一通电话绕过法院然后要求银行冻结客户帐户,因为我实在没有时间..
不然我真的会去告警察局还有金管会还有银行。告警察是违反宪法不让我提诉愿,告金管
会是容忍行政机关彼此用行政命令就可以剥夺人民权益,但要解除主帐户却把责任推给
法院,完全放弃自己的行政裁量权,没有比例原则,救济手段。告银行是我跟银行
有契约关系,我翻遍了开户的权益说明,完全违反里面的内容,只有经过法院才可以
冻结客户的资金或代位清偿。
在开庭时,我也把见解跟检察官说过,检察官很无奈的跟我说,她也没办法,
她找不到任何救济手段帮我,只能等侦查结束,她能做的就是尽快侦结(我警示帐户
到开庭大概两个月时程,检察官说也是因为我有写信投书到检察长信箱,特别帮我
加速安排庭期,也请我能多多体谅地检署的案件实在太多)。
回到衍生性管制帐户,提醒各位大大,如果你有帐户被冻结,确定是属于衍生性管制帐户
那如前文大大所述,是可以跟银行要求解除,但是呢?这是属于银行的行政裁量,我有
遇过版友申请解除被拒绝的,这时候可能需要提高分贝,请分行经理解除了。
回到平台立场,平台是企业,反应时间很慢是很自然,甚至有可能状况外,我遇过虾皮回
应:什么是三角诈骗?你放心,我们有买家的资料,会交给警察?反正最后法院会证明你
的清白跟我们的清白~~我们是第三方托管,钱他们拿不到....等等!
这就是苦恼的地方,当卖家出现了被三方诈骗,还需要先花一堆时间,且还要很有逻辑性
的跟警察~银行~平台~朋友~亲戚解释这个过程,当你遇到理解能力没那摩好的人,
在当下还会有很想自杀的念头。
证明:
在平台卖个东西首先要具备:法律常识,犯罪态样搜集,采购能力,产品叙述能力,
市场敏锐性,拍照技巧,议价水平,财务观念,危机发生处理应变水平,心理抗压性
同业通报快速传播能力.,征信调查....等。
我该怎么说呢?这是一个正常的交易环境吗?没错,这是诈骗才衍生那摩多问题,
而我们在做的,却只能祈祷诈骗不会发在身上,因为我可以铁定的跟你说,
没有我所形容的能力具备,在台湾如此电子商务环境,法规环境...
你一定会被诈骗。不然就是妳运气好~~
所以是否拥有大资源,或权力的人应该更有义务来改善这种情况?
如:金融通报机制的再检讨...一定有更好的方法,我现在都可以写出一套
如:平台的安全机制升级
如:检警的打击犯罪效率提升
诈骗一定会有,而且会蜕变,但如何反应的比诈骗快(制度漏洞的补全,保安的升级..
新罪态样的收集及分析能力....),无法比诈骗快,也不能落后人家一大截吧。
这样诈骗的人会越来越少~~因为成本付出太大,他们干脆去乖乖工作
这我忘记叫名称了,被应用在EBAY的,内容含义是,在EBAY诈骗的成本,在淘宝诈骗的
成本花得太大了,你为了诈骗100美金,却可能要花105美金才办得到。
哎~反正~~~祝大家生意兴荣~诈骗不再来!!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6-05-17 22:46:00
推,不过你为什么是2个月(人比人气死
作者: neve11 ( )   2016-05-17 22:59:00
推 楼上 他有说阿 因为他很会靠北 阿不是 是很会争取权益
作者: fire811 (今天起床是赚钱还花钱Q.Q)   2016-05-17 23:11:00
XDDD 中标的时候要写信到检察长信箱(笔记)
作者: pindar (蓝色提琴)   2016-05-20 18:09:00
推这一篇。我觉得虾皮的第三方支付有明显逃避责任。因为按理应该是冻结该笔款项。不是卖家银行帐户。
作者: yundatw (yundatw)   2016-05-22 20:11:00
两个月还好吧,我09年遇过一次,对方报案隔天收到警察局电话通知希望能去做笔录,笔录完一个月开侦查庭
作者: applemaymay (小苹果)   2016-05-29 08:35:00
非常推这篇,分析清楚,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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