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露天卖了一件二手衣服
买家收到后留言告诉我:
你好 已收到商品 但有点紧
麻烦给地址或超取方便寄回 并退款 谢谢
我回复:
关于我有注明不退换货喔! 非职业卖家不适用七日鉴赏期的法律规定,谢谢~
他回复两则:
1.不退款就法院见了
2.注明不退换货是违法的 不管你是不是专业卖家
还有消基会的法律不会变
你想想看
现在法律规定不可以杀人
但是有一家商店却在门上贴了大大的标语表示这间店内可以杀人
那如果真的出了人命了 请问那个标语有效用吗?
法律不是一条标语就可以自己改变的
那还是坚持不退款的话会直接提出检举喔....
再麻烦回应了谢谢
我看到心情蛮复杂的,想说是不是自己的认知有问题
就直接打到消基会的消费者专线询问
我:请问我在网络上卖了一件二手衣服,买家现在找我退货,我要让他退吗?
他:有超过七天吗?
我:没有
他:那你要让他退
我:可是我不是职业卖家,我只是卖我穿不到的衣服
他:不管你是不是职业卖家,在七天内你就是要给他退
我:所以来回运费是我负担吗?
他:对,全部都是你要出
我:(傻眼)喔...好,我会退他钱
我就想说算了! 就把钱退给他
之后我回复买家:
我下午打去消基会问过了,我会退你衣服的230元
请把衣服寄到全家OO店,店码OOOOO
他回复:
已寄出,还有退换货寄回的运费是卖家负担,可请您自行上网查证
我看到这边蛮生气的,我卖给他的价钱是230元,多花了60元运费
现在又叫我多退60元给他,虽然60元是小钱,消基会也叫我退来回运费
可是心情真的太不好了!
开始上网查消保法和相关Q&A,配合PTT爬文
我回复:
您好,我愿意直接退您230元 是因为我不想在花时间在小事情上
您询问的衣长有回答您,实品图片有拍给您,也有答应降价
现在要负担是指我要退290元吗?
您可以看看我的评价 两年之内我也只卖出四件物品
我并不是企业经营者 不退你钱也是可以的
但不想为了小事情多烦恼,让你寄回,你我都负担寄出的运费,各退一步
最多就是退230元给您
如果要申诉请自便吧!
毕竟我不是靠拍卖评价生活的 只是把自己不需要的衣服转卖
就让消保会或法官判定我是不是企业经营者囉!
以下转述自消保法
目前消保法仅适用于“企业经营者”对一般消费者,因此如果是个人的拍卖行为,则不适
用7天鉴赏期,判别卖家是否属于网络企业经营者?消基会表示,最基本的判别方式,可
以观察卖家是不是常态性的销售商品,而不仅仅是偶一为之者,例如:同一款商品的存货
量达3~4件、同一鞋款拥有22~28号尺寸任君挑选,那该网络拍卖卖家,很可能就是以营利
为目的网络企业经营者,而非将个人的二手物品上网拍卖的个人卖家
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名词定义企业经营者:指以设计、生产、制造、输入、经销商品或提
供服务为营业者,这不包含私人卖家,企业经营者为营业之人:凡以提供商品或服务为营
业的厂商业者,不论该业者为公司、团体或个人,只要是营业之人,均为企业经营者。惟
如只是偶尔将其商品出售,并不是以之作为营业,自非企业经营者。是一般业余拍卖卖家
不属于消费者保护法第2条规定之企业经营者,自然不适用同法第19条之七天鉴赏期规定。
他回复:
那就等法院通知吧
所以我的问题有两个
1.他已经把东西寄回来了,我收到之后是不是应该先退他230元?
(现在才后悔让他寄回来...)
2.这件事情在法律上我站得住脚吗? 所谓的法院通知会发生什么事?
(我爬了很久的PTT,都说非企业经营者不用理他,可是电话又这样告诉我,难道法律有改吗)
谢谢大家读到这里!
我知道这价钱很小...
但最近比较没事,想厘清看看到底是怎么样~~
如果这事情是我的错,我会道歉并退他来回运费跟物品金额
然后再也不卖二手衣了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