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为公司规定定制后,标准不一,朋友当下与雇主发生纠纷,事后雇主揪众跑来找我朋
友,当下对方的人控制我朋友的自由,押着我朋友坐在雇主身边,之后变本加厉想押我朋
友上车,因地点是在夜市,周遭有人吓阻对方,所以未被得逞。以上是否涉及到妨碍自由
呢?
之后雇主带来的人动手挥拳朝我朋友眼睛及头部挥拳,造成我朋友的眼睑撕裂伤,眼睛周
围钝伤,右侧脑部钝伤,造成眼皮必须缝合,且拆线后无法恢复成以往之功能(外貌改变
,眼皮无法完全闭合)
请问这涉及到的是伤害罪还是重伤害罪呢?
以上现场均有证人,因要走司法程序,但朋友不确定以哪些法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