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偷拍

楼主: futureland (又没有说要给你摸)   2012-12-12 10:54:31
※ 引述《sadsituation (丑人俱乐部●Stan)》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这篇是帮一个很好的朋友代PO的
: 想请问,他在她男友的电脑加密资料夹里 发现很多他们发生性行为的时候的偷拍影片,
: 女方不知道自己被偷拍,而偷拍影片中除了她的还有他其他前女友的影片。
: 想请问的是,这样可以提告吗?
: 如果要提告流程该怎么做呢?
: 另外女方担心的是 提告的话影片要提供给警方会不会反而流出
: 还有那是她男友的加密资料夹,她这样有没有涉嫌妨碍秘密
: 或是偷窃电脑资料之类的法规,会不会因为这样影片被认定为非法取得
: 无法成为证据?
: 请熟知法律的版友们帮忙回答一下 谢谢了。
就我在实务上所遇到的案件情况来说,
 法院基本上是不会排除私人违法取证所取得的证据,
 像是私下录音录影,或是破坏设备等行为,这些行为虽然已违法在先,
 但一方面原因是因为私人的不法取证与国家机关是动用公权力来搞的不同,
 动用公权力进行违法取证在程序正义上完全无法被原谅,
 所以刑事诉讼法才特别明文排除国家机关因违法取证所得的证据。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私人自己已经承担了风险,
 就是说,私人如果仍将证物提出于法院,等于是自爆自己有一个非法行为,
 被害人或是侦查机关可另外对这个非法行为进行追诉,或是求偿,
 所以私人应自己去衡量该证物的提出与否,提出就有被告甚至判刑的风险,
 不提出的话自己已被侵害的法益可能就得默默含泪吞下去。
 关于更详细的见解,最高法院在97年度台上字第734号判决有这样的解释:
   私人非法取证之动机,或来自对于国家发动侦查权之不可期待
  ,或因犯罪行为本质上具有隐密性、不公开性,产生蒐证上之困
  窘,难以取得直接之证据,冀求证明刑事被告之犯行之故,而私
  人不法取证并无普遍性,且对方私人得请求民事损害赔偿或诉诸
  刑事追诉或其他法律救济机制,无须借助证据排除法则之极端救
  济方式将证据加以排除,即能达到吓阻私人不法行为之效果,如
  将私人不法取得之证据一律予以排除,不仅使犯行足以构成法律
  上非难之被告逍遥法外,而私人尚需面临民、刑之讼累,在结果
  上反而显得失衡,且纵证据排除法则,亦难抑制私人不法取证之
  效果。
 所以实务上法院还是可接受私人违法取证所拿到的证据,并不会动以刑诉法排除之,
 只是其他像是会被告的后果请私人当事人自己斟酌。
作者: shinest (你无法面对你的心)   2011-01-16 11:29:00
哭哭爱卤蛇被打脸 >//////<
作者: transberton   2011-01-26 23:55:00
大推本篇!
作者: dan5209   2012-02-12 20:21:00
推阿 love大呢??哈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12-02-14 19:17:00
人家是引述判例来反驳我 跟瞎扯一堆有的没有差多了人家书的比我多 我承认我没读到这么深 我也不会没读书不懂还继续硬凹
作者: dan5209   2012-02-15 14:59:00
法律不是死读书好吗...
作者: MarsET (小强儿)   2012-02-25 15:11:00
法律也不是没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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