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络上有个人气很高的卖家,某客人向其购买了6顶帽子,收到后告诉卖家“帽子
不如预期”,想退几顶(非全部,先姑且不论真正原因)
卖家有要处理,并自己google法条后写了以下的文章
http://i.imgur.com/9JniMby.jpg
http://i.imgur.com/Mzr60Gy.jpg
我想问广大乡民的是:
⑴例子中的此卖家,有架设自己qdm的官网甚至卖场的粉专,这样还算是“个体卖家”吗
?但就我认知,个体卖家不是指出售二手商品的吗?
⑵他内文提及,facebook社团的大小卖家几乎都不适用7天鉴赏期,那这样子消费者若买
到瑕疵等等只能因为对方非企业卖家而自认倒楣吗?
以上,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