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整理] 动物志fb关于班班

楼主: langrisser19 (lan)   2016-08-12 11:44:23
但是动物志有什么资格代替斑斑决定和解呢
和解在法律上代表的意义是什么?
动物志有想过吗
让虐猫杀猫的人受到应有的处罚不是应该的吗
今天如果是动物志自己的家人被杀害
他们也一样会说和解,要大家放下多体谅吗
难道没有想过对这样的人放下多体谅
就是让其他的猫咪继续受伤?
更何况...动物志就说他是流浪猫了
那凭什么一开始的时候要跟嫌犯见面还答应和解
如果没上新闻的话,是不是陈浩扬接下来就平平安安回澳门继续杀澳门的猫了?
如果陈浩扬是因为自己内心无法控制而犯罪
那动物志的这种伪善其实没有比陈好到哪里
像这种乡愿包庇嫌犯的伪善,就不会害到其他的浪猫吗?
※ 引述《ew9801 (猫男)》之铭言:
: ※ 引述《deoxyribonuc (DNA)》之铭言:
: : 根据这两篇可以确认,店家一开始就定位班班是浪猫,不是店猫
: : 但是
: : 还是一直一直拿班班做宣传…
: : 营造出要找班班来本店就对了
: 不需要用太高的标准去看待每个人与猫的互动
: 反之 每只猫与人的互动方式 都有他不同而微妙之处
: 世界很大 人口与猫口数多得如天上繁星
: 没有什么是最正确的标准
: 也没有人有能力可以兼善天下所有云云猫生
: 因此 善的部分 对猫对人或有助益的部分 我们推崇并鼓励
: 恶的部分 则尽力避免之
: 无端虐猫杀猫 才是这事件的重点
作者: dotaM (兜塔M)   2016-08-12 12:11:00
就是推卸责任啊,恶心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2:38:00
现在还有人在护航店家就觉得更恶心
作者: lemonade (≧艸≦)   2016-08-12 12:41:00
我没有大爱 我只看到一条条无辜的性命断送在凶嫌手上
作者: yu0215yu (宥宥)   2016-08-12 13:00:00
用店猫来宣传自己店,被杀死就说是浪猫,有够恶心
作者: MichelleHsia (北鼻我爱你:笨蛋不要来)   2016-08-12 13:05:00
护航恶心+2
作者: coffeein (coffeein)   2016-08-12 13:10:00
推卸责任+1
作者: REALLYLIFE (真实)   2016-08-12 13:15:00
恶心的店家,沽名钓誉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3:18:00
陈皓扬目前被限制出境
作者: tobe2015 (爱波)   2016-08-12 13:23:00
本来就是 既然是浪猫 店家就不应该再发任何文代替猫原谅
作者: cat1224 (王小猫)   2016-08-12 13:31:00
如果说是店猫 陈就能受到更严厉制裁 为啥他们就是不肯?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头)   2016-08-12 13:33:00
店家须连带承担未尽饲养责任
作者: cindyamuro (Style)   2016-08-12 13:33:00
店家真的很恶心
作者: likastar (Quand je pense àtoi)   2016-08-12 13:56:00
店家推卸责任很恶心 护航的也一样恶心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06:00
店家放养故有争议 但发生事情才在马后炮的也很恶把动物志斗垮流浪动物问题还是在啊难不成要把猫岛 猴桐的猫通通关起来吗?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09:00
流浪动物的问题不是动物志一家店的问题,他们只要为斑斑负责就好了。靠斑斑吸人气,等猫死了就撇清关系,如果真的认为喂养浪猫有福报,那相对的恶果一定很快会来到的!
作者: dotaM (兜塔M)   2016-08-12 14:10:00
斑斑可以在外面生活,但是亲人的浪猫本来就不应该再暴露他的行踪,大橘子也是亲人,结果呢?
作者: sakuralove (空白)   2016-08-12 14:14:00
如果不想对猫负责,就不要让猫变得亲人还利用他上网打广告!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18:00
很有趣耶 猫奴都希望全天下的猫都亲人 结果一发生事情说法又不同了 要不要禁止跟猫咪拍照 和禁止喂猫咪啊 人类做的事情都是在让动物亲人啊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23:00
长期关注猫咪的人都知道,喂养流浪猫1要维持环境清洁,2要尽量TNR以免源源不绝,3除非要收养或送养,否则不让浪猫变得亲人,4除非当地有危险,否则不让猫咪离开原生地。这已经宣导很多年了好吗?
作者: cherimore (梦樱桃)   2016-08-12 14:26:00
最好是“猫奴都希望全天下的猫都亲人”XDD 越护越离谱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34:00
我今天才看到北投公园猫咪被固定人士喂食的文章被转载呢 是不是这种行为也要阻止呢 因为怕有心人锁定嘛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4:36:00
事情没发生的话也无法炮啊...而且店家早被志工警告过了好吗?还有~固定喂食文章 不等于 一直狂秀照片告诉大家这里有猫快来玩喔~想护航也先搞清楚被骂得点好吗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44:00
还不是地点猫咪照片都秀了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4:48:00
你说猫爷爷的那则吧,你知道北投有多少公园吗?Google能找到猫吗?另外,为了避开人群,猫爷爷会做到1干净喂食,2换位子避免危险,有哪里和动物志相同?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4:57:00
不是都从小事情演化而来吗 被喂养过后猫咪本来就会越来越亲人 动物志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么多流浪猫啊 又两套标准?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5:00:00
不亲人的猫不是喂养后就会亲人。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5:02:00
被喂养的猫会越来越亲人是哪来的都市传说.....亲人猫怕被人知道地点、个性、行为模式,动物志这样利用曝光斑斑,用他打广告赚人气,却不愿给牠适当的保护...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讲)   2016-08-12 15:07:00
用矫情的文字包装他们处置不当使用的事实
作者: MichelleHsia (北鼻我爱你:笨蛋不要来)   2016-08-12 15:17:00
S大推你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18:00
那如果拿食物毒猫咪呢? 要加害猫咪的方式太多太多了很轻易就能想像 不是每个人都那么笨戴手套去抓 重点真的不是喂养方式和名气...真的
作者: t11223342002 (路菜)   2016-08-12 15:18:00
好奇他们的和解内容是什么?店家到底拿了多少好处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5:20:00
问题就是斑斑的遇害迪地确确是因为牠有名亲人且作息曝光
作者: cherimore (梦樱桃)   2016-08-12 15:21:00
对方怎么害猫是一回事,自己怎么把猫推上火线是另一回事,况且都已经有人警告了,不保护好还有理由辩解?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5:40:00
名气哪里不是重点,打着店猫宣传营利不是吗?护航护成这样也是很好笑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5:50:00
好棒棒 无法讲理就换人称号我有看过那篇 台湾人很爱说"早就警告过你了吧"这种话所以每被警告就要把猫咪关进去? 怎么又知道斑斑想被关? 要关多少只浪浪多久才够? 不要变成只是谁比较爱猫 怎样对猫咪最好这种争论好吗 没完没了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00:00
加害浪猫的确有很多方式但是我今天绝对不能苟同店家处理这件事情的方式如果是浪猫他们何来原谅?如果是店猫怎么没有善尽保护的责任?但是店家总归是店家,斑斑这样被大肆宣传,难道是斑斑得到好处吗?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6:02:00
斑斑是店猫,店家就有保护的责任,斑斑是浪猫,店家却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03:00
所以最后又是"店家这样做不合我意"的结尾 好吧 谈下去没意义 就此打住吧 至少我们还有共识16号要让那人渣受最严厉的制裁的目标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03:00
我同意您说每只猫的个性都不一样,如果要争论如何对猫咪好,的确争论不完。但今天大家针对的是店家的态度,不是对猫咪饲养的方式。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6:04:00
费他曝光他,甚至因此招来祸害,最后倒楣的,终究是猫。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06:00
店家如果态度前后一致,我想大家不会无聊到去找店家麻烦但今天他们这样虚伪的文章跟看似大爱的原谅,令人无法接受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11:00
所以概念就是 我买了一只金表拍照 但不能放在庭院 也不能戴出门 不然太高调有可能会被抢 因为到时我也有很大的责任 被抢就是我态度有问题 是这样吧?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6:12:00
完全不对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6:13:00
太高调被抢本来就有问题,财不露白没听过吗....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6:13:00
如果您要这样理解我想您也似乎没有您想像中的这么讲理~
作者: edina (席那)   2016-08-12 16:14:00
所以你买的金表是浪表囉 (噗 自己打出来都觉得好笑)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17:00
把斑斑看成店猫,那店家选择原谅是他们的自由把斑斑看成浪猫,那你说店家怎么可以原谅他
作者: tobe2015 (爱波)   2016-08-12 16:18:00
E 大主要要表达什么呢 16就算很多人去又能怎样 重点是司法要能制裁他 而这就取决于动物志的态度 所以
作者: amoxxx (amoxxx)   2016-08-12 16:18:00
你的金表放庭院会自己跑出去吗…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18:00
店家为什么可以代替斑斑原谅杀猫侨生问题如果店家不代表斑斑,好像也没其他人可以代表
作者: tobe2015 (爱波)   2016-08-12 16:21:00
为什么都要说大家在迁怒店家呢 店家的确有错 而且也一再避重就轻 我自己喂的猫 就算他们已经认得我 但我除了喂食 根本不会跟他们有过多的互动 也不希望他们亲人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22:00
骂店家为何自以为的代表斑斑很奇怪吧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22:00
为什么我会用物品比喻 你知道不管浪浪或店猫 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什么吗? 所以用表形容很贴切
作者: tobe2015 (爱波)   2016-08-12 16:23:00
斑斑是浪猫欸 没人可以代替她讲话 除非是主人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24:00
大家想要店家以斑斑主人的身份提告毁损问题是店家真的有主人的身份吗之前的王老师也想以主人的身份提告毁损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6:26:00
哪里贴切?表你买的就是属于你的财产了~斑斑好像不是耶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26:00
但检方根本不认定王老师是大橘子主人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27:00
喂养不代表拥有该猫所有权
作者: tobe2015 (爱波)   2016-08-12 16:27:00
可是王老师还是有提告噢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28:00
错误本来就是在犯罪者 其他请问你们要干涉什么? 我开跑车钱财露白你管我? 不就又是"店家这样做不合我意"
作者: tobe2015 (爱波)   2016-08-12 16:28:00
h大 大家骂的好像一直都是店家的态度吧 如果真的是浪猫就没办法 但店家事后撇清让人很难过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8-12 16:33:00
打广告时 肥肚斑斑上早班 在动物志期待大家光临这时候就是上早班 出事情的时候就是流浪猫
作者: tobe2015 (爱波)   2016-08-12 16:41:00
可能斑班真的只上早班吧
作者: MichelleHsia (北鼻我爱你:笨蛋不要来)   2016-08-12 16:41:00
用啥么金表来比喻我都笑出来XDD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46:00
纠结浪浪或店猫跟犯罪没关系吧 而且为什么浪浪不能当店猫? 店猫也不能是浪浪?店家本来大半就是户外开放空间 如果以格局来看 斑班其实就是在店内 室内没空调闷在里头也是虐待动物 嫌犯翻墙 法理上也有罪才对至少也有擅闯民宅 斑斑都尚未找到大家先不要妄加定论吧
作者: dog118113 (郑狗儿)   2016-08-12 16:46:00
我评论店家的作法就是恶心,你干涉什么?你管我?颇呵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8-12 16:48:00
如果是店猫 你利用他打广告 就应该好好保护他的安危而不是让他对人失去戒心 又一边广告没戒心的猫在这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49:00
店家要怎么做才不算事后撇清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8-12 16:49:00
然后又让他在外面生活一下说店家自认浪猫 民众认为店猫一下又说是浪猫跟店猫没关系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50:00
M大 我要表达的是没人有资格干涉人家的选择 有问题的是犯罪者 而不是一直检讨人家太高调 何况就住师大附近也没听过这里 到底哪里高调...我还以为是杂志...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8-12 16:50:00
这虐猫人是渣大家都知道 但不是护航店家的理由什么叫干涉人家的决定 我家附近放养的猫被车撞到还找车主赔偿 我怎么看都是那主人的问题
作者: qazxswptt (...)   2016-08-12 16:52:00
这店家真的是蛮傻的 虽然没正式养牠 也是靠牠赚了一些是不用像主人般的讨索 但表示一下哀痛谴责的都好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53:00
又陷入罗生门 反正亲人流浪猫咪一定要关起来 这也是种观念逼迫不是? 就是"我觉得这样对猫好"的无限回旋
作者: qazxswptt (...)   2016-08-12 16:54:00
就算是装的也无所谓 选择立刻撇清引怒上身 真不知是是春虫虫 还是嫌事情太少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6:55:00
然后一出事就能马后炮"我早就警告过你了"
作者: heatthree (热火三)   2016-08-12 16:56:00
猫被车撞到去找车主赔偿就是正确的作为?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6:57:00
志工说的是晚上让斑斑进室内,连这的做不到,不能保护斑斑,那就不要把斑斑的行踪曝光。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8-12 16:57:00
我说 我怎么看都是饲主的问题唉 浪猫会亲人 大多都是喂养的人训练的一下无限轮回 一下罗生门 明明就都很清楚麻烦您仔细看看第一篇原po的每一张图 跟每一个推文吧
作者: NakedLife (夜蚀柒)   2016-08-12 17:15:00
说动物志跟陈生谈和解的根据在哪?要不要先说清楚啊动物保护法中虐待动物是非告诉乃论,是哪里可以和解?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7:20:00
看过了 跟你们一样满满 "我这样是为猫好" 的自我想法,如果有问题就让通报相关单位去他们动物志把那些浪浪都抓走不就得了,翻好久fb里面的猫咪店家都是称浪浪 也有举办送养 通缉海报上的店猫字样是阿玛主动做的 店家也没po过 他们态度很明确就是放养流浪猫有变过吗?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7:24:00
那就更证明了这家极度伪善恶心的店家是在消费流浪猫原来的店名不足以代表,应该改名为“利用动物志”
作者: ithinksoiam (☁)   2016-08-12 17:26:00
都打上 肥肚斑斑上早班 在动物志期待大家光临上早班的流浪猫咩偏激到要通报单位把流浪猫通通抓走...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7:35:00
动物志不是宠物餐厅 他提供的就是流浪动物庭院栖息对吧? 你要用仇恨看店家po文 就会变的商业丑陋 但刚稍微逛一下 店家不过就是分享生活 看起来也没花广告在粉丝团 主要是给熟客看的 这样就要被灌上"消费动物"之名? 因为po斑斑照片晚上就要把他关起来何尝不是"我觉得这样对猫最好"的延伸呢 你怎么知道斑斑想被关?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7:41:00
虾?越来越难看耶~还你怎么斑斑想被关勒希望把斑斑放在店里是为了保护他~保护他你能懂吗?你怎么"知道" 抱歉漏字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7:44:00
我不知道斑斑爱不爱自由,但是我知道斑斑不想死。如果不是因为信任这店家,怎么会失去戒心?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7:54:00
看了上面一堆人推文,忽然觉得我好像不该喂浪猫我应该让浪猫继续吃垃圾桶的食物搞坏肾脏搞坏身体才是浪猫原本看到人都会躲起来,被我喂久了看到会黏过来原来我给猫吃猫食不让牠吃喷是在害她啊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7:56:00
如果你把浪猫当成广告工具,随意PO出亲人浪猫所在跟作息那劝你停止。 今天问题是店家过度曝光斑斑,就说亲人浪要尽量低调,因为有人渣,为了猫咪安全,一定程度的保护(包括不公开地点、不让人摸清作息时间)都是必要的。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7:58:00
没人说你喂猫吃猫食是害他~除非你觉得你跟店家是一样的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7:59:00
喔对了,粉丝团有没有花广告,外人是看不出来的。何况那也只是一开始或许有这需要,稳定后本来就不一定会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7:59:00
我想我不会拿浪猫打广告吧,纯粹是反对“不能收养的浪猫就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0:00
买,何况他们有活广告呢,干嘛买FB广告。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0:00
不要让她亲人”这点。把浪猫两字换成流浪儿童就知道荒谬
作者: silia (Silia)   2016-08-12 18:00:00
无限上纲没有必要。今天是因为店家拿斑斑当宣传,却在事后不愿意为他争取权益,才会招来批评!再次强调,斑斑会成为目标,是因为店家的FB,而不是喂养浪猫。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1:00
谁说喂养浪猫就会亲人的啦 真好笑耶 说这话的人真的有在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1:00
不用家流浪,你会让妳的小孩对所有人都没有戒心吗??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2:00
连人类小孩、在家里养的,都会教他对陌生人要有戒心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2:00
喂养人 会认 会讨吃会撒娇的喵喵叫 但看到陌生人就会拔腿跑 这才是正常的好吗? 没办法收编不要让浪猫亲人 很难懂?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4:00
少在那边用自以为是的爱心迫害浪猫啦 让浪猫亲人又放养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04:00
http://imgur.com/a/JWl8K (已逝的)活广告来了‘周末十一点开门-要发懒的话就过来跟猪斑一起嘛,冬天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4:00
喂养流浪猫他们本来就会相信人类的食物 如果在食物下毒呢???以为犯罪方式只有一种才好笑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05:00
很暖哦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5:00
不好意思,我就是不断固定喂食同一只浪猫。没有刻意怎样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5:00
用犯罪方式不只一种护航比较好笑。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6:00
大家当然都希望全台湾的人爱动物 野生动物或是流浪动物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6:00
但现在她看到我会黏过来直接蹭我。一开始我在但其他住户在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6:00
我喂的浪猫,一只自始自终就不亲人,后来TNR,我也希望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6:00
小孩在公共场合都会被抱走了 何况是猫? 纯粹的恶意是无法防范的知道吗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7:00
不要放养 不要放养 不要放养 不要放养 不要放养 很难吗?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8:07:00
你没刻意就好啦~我们在骂的是在骂店家事后的态度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7:00
也看到她跟其他住户(疑似非固定喂食者)喵喵过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7:00
他就是继续这样不亲人,亲人的猫太危险。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07:00
http://imgur.com/a/oK2ye‘周末十一点开门-不早点来,好位子就被斑斑抢走了喔’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8:00
抹黑派的现在除了扣人护航是没台词吗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08:00
‘周末十一点开门-不早点来,好位子就被斑斑抢走了阿’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8:00
所以猫咪认识你们,愿意示好,但他遇到陌生人就要先跑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8:00
当然我对店家的态度也不赞成。个人认为要主打猫咪也可以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08:00
店家后来的态度也是倾向检讨这块 倒是护航的人还在吵。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09:00
但又完全不替她安全着想,更不能猫被杀不替她讨公道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09:00
这样就算广告喔...行销真好做耶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09:00
所以没成功,这就显示出浪猫不亲陌生人有多重要
作者: stephen9722 (fox)   2016-08-12 18:09:00
垃圾店家管着赚钱就好了啊 把猫养的亲人然后增加被有心人虐杀的机率 出事了以后道貌岸然的说大家要放下放你妈啦 恶心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0:00
当然算广告阿 透过oo让别人分享、传出、知道 这不叫广告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0:00
陌生浪猫不亲人有好处这我不反对。我反对把善心喂养当害猫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1:00
YU大说的没错,我也是这样的模式喂养浪猫,坏人太多唉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11:00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11:00
要偏激可以啊 怎么这么正义没去把店家的流浪猫领养走在这马后炮啊? 不觉得你们假正义也挺恶的吗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2:00
另一只被我喂养之后变亲人的就收编了,那是我搞得所以我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2:00
让猫亲人要附上责任,好沉重的负担。看来我该让浪猫吃喷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2:00
我记得店家自己也说 斑斑原本并不亲人 所以 店家本来就有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3:00
不好意思,我对浪猫没有承诺,给食物她爱来就来。我不认为她因为吃了我的食物变亲人我就该负责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3:00
点责任 只是让更多人不爽的应该是事后处理的态度吧....
作者: c93cj3 ( )   2016-08-12 18:13:00
为什么不领养走?因为店家说就算收养他不代表不会再有下一一只流浪动物遭遇这样的事件 就算全台湾街上的流浪动物都被收养了,这也不代表他们都过著好日子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8:14:00
店家那段话我觉得超扯...超级诡辩
作者: d8888 (Don)   2016-08-12 18:14:00
请问我如果拿食物给乞丐,让乞丐对坏人失去戒心或无法独立谋生,我也该对乞丐的人生负责吗?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5:00
C93大是在说店家声明那段吗?我也是有看没有懂....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5:00
少拿人来比。 人有社会福利可以求助,猫没有。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15:00
每个人都有善待动物的方式 你们喂浪猫也是 动物志也是 检讨争议点是好事 但不是那种把利用动物这种难听标签贴在人家身上
作者: c93cj3 ( )   2016-08-12 18:15:00
不要再拿人跟动物类比了 看到就倒弹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6:00
老实说 猫狗本来就是驯化种 不适合流浪 只是太多人类弃养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16:00
动物志就是利用斑斑后撇清关系。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7:00
造成的这样悲剧....如果浪浪都能被收养 那当然是最好的QQ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17:00
一堆没求证的讯息也在传 上面有人问和解的传闻哪来的有人回吗?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18:00
我没看到和解的耶 只看到新闻说 陈姓侨生2号还3号想和解但还蛮奇怪的这个 也无人可证实 不知新闻哪来的消息来源?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8:19:00
C93那段就是:就算我收养斑斑~其他浪浪也可能会出事啊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19:00
那段话就是在为店家自己放养斑斑却让牠遇害被杀做辩解意思是说就算收养了/养在室内也会有其他让猫死掉的原因所以收不收养不重要,反正不论养在室内还是室外猫都会死重要的是大家要用和平与爱心 理解和原谅凶手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2 18:21:00
店家就整个很掉智商...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23:00
好像只要不每个人都像孝女哭墓般跟你们一起激昂 多一点理性 就会被灌上撇清耶 店家不是还在行动吗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24:00
想知道店家现在还有什么行动呢? 没看到有什么资讯...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2 18:25:00
收不收养本来就不重要 你们又在"我觉得这样是为猫好了" 猫咪跟当地居民和平共存为什么不是选项?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6-08-12 18:30:00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11/753428.htm低调处理呵呵 不久前还说不放弃所以大家就问低调处理是哪招? 当初那么高调找斑斑现在不知道私底下桥了什么就要低调处理??再说,若店家认为斑斑是流浪猫,那他们是以什么身分去处理?? 斑斑是浪猫,店家一开始的寻猫文不是很奇怪??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39:00
店家应该是觉得算了猫也死了回不来了就不要跟他计较
作者: Hsin726 (欸取)   2016-08-12 18:41:00
大橘子案的王老师是有提告的 想知道动物志的行动是什么?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2 18:43:00
所以动物志后面做的一切就是要和斑斑撇清关系+避免自己成为砲火集中点现在只要一直说斑斑是无主浪猫,在法律上店家就可以无事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2 19:00:00
真的很喜欢模糊焦点,就说了是检讨店家前后不一你在那边扯东扯西,不知道很难看吗?你一下说猫咪被杀害的方式很多一下子又说跟人类和平相处你还想扯些什么继续说啊?今天店家如果好好的去为了斑斑争取他的损失我想大家都不会说什么,但是一下子就说原谅又说斑斑本来就是跟外面环境相处的浪猫对比过去用斑斑的照片配上看似温暖的文字你不觉得态度差异很大吗?你只是一昧的认为我们其他人就是道德魔人干涉别人养猫的方式,想法偏激那你对于店家态度的前后差异有什么辩解的理由?
作者: MichelleHsia (北鼻我爱你:笨蛋不要来)   2016-08-12 19:13:00
恶心伪善的店家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6-08-12 19:36:00
我也不知道婴儿愿不原因被关在婴儿车里,所以就让他去吧这样?斑斑是被活生生殴打致死耶 还能护航是怎样跟没有办法表述人类能理解的意见的动物说合不合意也太搞笑
作者: karenlo (对~~我就是难搞!)   2016-08-12 20:10:00
可怜的斑斑,被一直暴露行踪而被盯上枉死最后还被归类为浪猫无法获得正义。
作者: msdior (禾禾)   2016-08-12 23:32:00
站在犯罪者的立场来看好了,我想问上面提到“让浪猫变亲人就是害他吗”的人,假设你就是犯罪者,你真的有这么容易可以在路边抓到一只你完全不熟悉的浪猫吗?
作者: gluceth (nana)   2016-08-13 03:28:00
恶心店家利用斑斑完再撇清关系
作者: Gilda (蝉蜕)   2016-08-13 09:39:00
现在店家又强调斑斑是店猫了。真有趣的一间店
作者: Enoch2018 (皮皮)   2016-08-13 10:42:00
好扭曲的一篇文啊 你们懂"罪犯孕育者"和"目标"的差别吗? 动物志本来就是目标,"为什么成为目标"不该是被你们评断的点(所以用人来比喻都很正确),你对店家后来处理不满意,那都是当事人的选择,你们可以继续慷慨激昂,执著店猫和浪浪这个称谓又如何?除了罚金多一些,多了窃盗罪又改变的了什么?纯粹的恶意是无法防范的另外动物志从来没说自己是宠物餐厅 要靠猫咪赚钱他早就会打宠物餐厅或猫咪餐厅 才赚的到关键字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3 11:38:00
动物志恶心的点在于,可作为而不作为。而且还是间推广动物权的店呢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3 11:47:00
推Kai88说的 +100000而且斑斑生前被行销成店猫,死后被店家称为浪猫 也充满了生意人的算计意味。但既然现在他们愿意将斑斑当作店猫那就希望他们尽力为斑斑讨回一些公道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3 11:52:00
再来,所谓fb广告是一种经由fb传播的广告形式,通常用来宣传商品、服务、组织、概念等。她不是宠物餐厅,但是用班班作为广告手段推广店面是事实!可以做告诉人却选择做告发人,还说自己是推广动物权的餐厅,实在太恶心人。
作者: arihanta (sai)   2016-08-13 12:05:00
没错 现在除了提告以外,还希望他们可以说明 之后要如何对待其他只他们也拿来当广告的流浪猫
作者: shine1990 (PoalrBear)   2016-08-13 13:16:00
纯粹的恶意无法防范,然后呢?店家的处理方式就是莫名奇妙啊用较专业的词汇会突显妳比较有道理吗?难道那个人渣不该受到最重的处罚吗?店猫跟浪猫处罚就有所差异还好至少店家目前是以法律上的店猫来处理看后续强调动物权的动物志会有什么积极的作为吧还有请您自己去看看评论,有多少顾客是因为猫去消费?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8-13 13:57:00
达到宣传推广的目的就是广告了,没消费就不算?推广动物权的店,呵呵!眼前的动物发生恶意伤害都不能好好对待,告诉我你店内全素食是推广动物权。回Enoch2018,浪猫和店猫两者的差别很大。可以看看吕律师fb,针对告诉人和告发人的差别。
作者: m08088 (我伏万岁♥(′∀` )人)   2016-08-13 14:40:00
把浪猫那则删掉改成店猫...阿不就被骂太大被迫改的吗明显就知道浪猫发言不妥现在才来补救现在FB继续护航店家的还是有人在小灯泡....靠杯真的很恶我后来发现没被删..只是置顶取消~对不起是我目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