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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首起“拔枪窃电”判决曝!44岁特斯拉男违规还反控:他先拔的
记者陈弘逸/台中报导
台中44岁李姓男子去年开白色特斯拉电动车,停在设有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公有停车场,但
把车停在“一般停车格”却偷拔其他电动车充电枪,违规充电;被拔枪的车主愤而拍照PO
网,李男违规还怪对方先拔枪;此案掀起关注,连市府都发新闻稿挞伐恶行,经法院审理
,被依法判处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追征、没收380元停车充电费,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44岁李男2023年7月22日傍晚,驾驶白色特斯拉电动车,停在台中市设有电动
车充电设施的公有停车场,不过他没将车停在“一般停车格”而非“电动车专用充电车格
”。
因李男爱车停靠的位置,靠近电动车专用充电车格,同时又有其他车辆使用充电枪充电,
他先是把对方电动车充电枪拔除,然后偷偷替自己爱车充电至少4小时。
事后另名特斯拉车主前来停车,发现李男违规充电,当下并未举发,而是将充电枪取回继
续充电人就离开。李男23日凌晨,回停车场,发现充电枪遭拔,竟食髓知味,又把“电动
车专用充电车格”内的充电枪拔来违规使用。
直到隔天被人发现,守规矩的车主愤而拍照PO网,怒轰停在付费充电格充电,还可以被拔
充电枪,也是服了。此事引发媒体关注,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也向“拔枪车主”李男告发,
甚至广发新闻稿,挞伐拔枪窃电行为。
警方循线找到李男,并查出他以违规手法省下380元停车充电费,将人依法函送侦办;他
虽坦承有拔取他人充电枪以对自己的电动车充电,但矢口否认,窃盗或诈欺犯行,甚至反
控对方,“先拔我的枪我才拔的”。
不过依据相关监视器画面,及受害车主提供影像画面与相关证述,佐证李男犯行,他遭检
方依法起诉。
法官认为,李男竟恣意拔取他人的充电枪,且窃取市府交通局停车管理处的电能,考量他
否认犯行,又没赔偿受害对象损失,审理后,依窃取电能罪,处拘役10天,得易科罚金,
追征、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380元,全案可上诉。
心得:
没公德心或爱占小便宜是人性
不过被抓包了还反控 这就是厚脸皮了
搞到要被拘役10天,这380真难赚(还要缴回
而且都开特斯拉了
难道是把其他车主的哨兵当塑胶吗?
[新闻](需检附来源)
国内政府、汽车厂商与汽车媒体发布与汽车相关之繁体中文新闻、试驾影片,需检附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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