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就是纯粹衰 跟违停没什么关系
就算真的走到法院 大概率也是屋主要付全责
附上刑法教授陈介中的脸书文章提供参考
时事问题的法律思考:对汽车后座乘客的伤亡,谁有刑事责任?
假设铁皮屋与砖墙是违法增建(十之八九是吧),那么起造者对于车内人员的死伤要负
刑责应该没有疑问。
或许有人认为:这算不算反常因果历程?
我认为不算,因为因果历程是否反常本来就不是正面判断(否则酒驾撞死人也是反常的
因果历程了,因为多数的酒驾者并没有肇事),而是反面剔除让人意外的情形。
本例中,违法搭建的砖墙,在台风来袭时被另一个违法搭建的铁皮屋顶撞倒,
进而砸死人,这并不离奇,而这也是禁止违建的目的:避免天灾时的危险。
再就小客车驾驶来说,该处是路口,划红线禁止停车。
不过,路口禁止停车的目的在于:
避免路口的人车因为违停车辆阻挡视线与空间而发生车祸
,而不是要避免违停车辆被坠落物击中。
换句话说,禁止路口停车是要保护该路口的一般用路人,并不是保护违停车辆内的人员。
这就是所谓“规范保护目的不相干”,所以小客车驾驶无须为车内乘客的伤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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