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第8条第1项第1款规定:
“在高速公路最高速限每小时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驶速率
低于每小时80公里之较慢速小型车,或在快速公路最高速限
每小时8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驶速率低于每小时70公里之较
慢速小型车,应行驶于外侧车道,并得暂时利用紧临外侧车
道之车道超越前车。”
请教一下,
若我驾驶小型车以时速105公里行驶于中间车道,
因中间车道前方A车仅约时速100公里,
此时的外侧车道跟内侧车道均无车,
问题1:
我可否右切到外侧车道以时速110公里在外侧车道持续前进?
问题2:
此时势必会超越中间车道的A车,
这样是否有右侧超车的问题呢?
问题3:
是否会因高速车(时速110公里)行驶于外侧车道,而违反上开规定呢?
感谢解惑,祝大家行车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