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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河堤外车祸“无法可管”?议员曝数字:5年破千件
2024-04-19 20:42 联合报/ 记者杨正海/台北即时报导
台北市河堤外步道是民众跑步、骑自行车的首选,还被跑友列出10条水岸练跑的路线。市议
员李明贤发现,台北市河堤外步道从108年至今,5年内发生995件车祸、受伤385人,但河
堤外步道非属法定道路,不适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民众发生车祸“无法可管”,在河滨
上跑步、骑车面临高风险。北市交通局表示,将与警察局、水利处研商解决办法。
有民众向李明贤陈情,在河堤外步道骑车,结果被公园处施工车辆撞伤,报案后警方只是
到场登记,依照现行规定警方无法开立三联单或车祸联单,也无法进一步提供车祸肇事责
任鉴定,最后民众只能透过民事诉讼,公园处被判定要赔偿民众。
台北市河堤外车祸事故统计,从108年140件、109年189件、110年200件、111年202件、
112年219件;最近三年车祸甚至都突破200件以上,等于两天不到就有一起河堤外的车祸
事故,有逐年增加之势。
另据消防局通报数据,从108年至今,河堤外车祸送医院件数,也高达541件,另还有95件
通报救护车到场但最后未送医,总计呼救救护车达636次,这个数据远高于交大统计的385
受伤人数,代表实际上车祸数远高于统计数据,
李明贤表示,河堤外发生车祸,因为河堤步道是法规“非道路范围”,不适用道交条例,
只能比照私人停车场或私人用地,民众透过119报案后,警方到场只能开“登记联单”,
该联单仅保留双方资料,但无法进一步判定肇事责任;等于包括肇责、赔偿都要民众自行
协调。
李明贤说,难不成,民众要去河堤外跑步或骑自行车,要自行先保公共意外险吗?河堤外的
“车祸”就不是“车祸”,河滨跑道沦为化外之地,这合理吗?市府必须积极重视此一问
题严重性,提出改善措施,保障民众安全的跑步或骑车的基本权利。
他举例,公园处等公务单位车辆行驶在河堤外马路,即使横冲直撞甚至超速到70公里,也
是无法可管,也不会被开单,这也难怪这几年会发生这么多河堤外车祸,这些车祸数据代
表政府怠惰不作为。
台北市交通局长谢铭鸿指出,靠近河滨附近的路,并无明确的标线,应属“非道路范围”
,目前在道路认定上较为困难,不过因确实有事故发生,将与警察局、台北市工务局水利
工程处等相关单位,讨论界定以及解决办法。至于河堤外有许多道路,例如水门到停车场
的道路,有明确的标志标线或号志,经认定属道路范围。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所以在堤外道路发生事故, 保险理赔是两造保险公司自己认定吗?
或是要自己花钱鉴定呢?
作者:
bjqs0827 (sqangela)
2024-04-19 21:10:00既然不是道路为何可以骑车开车不是很矛盾吗划上标线有什么困难的?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24-04-19 21:42:00非道路,就是民事自己去协调甚至也不关警察的事,就像住宅大楼地下停车场车祸,找警察去干嘛,私人土地,也非道路
作者: furio (void) 2024-04-19 21:53:00
有人受伤说无法可管!这是哪里警察
不属于道路 不适用道交条例没错 但还是有民刑事责任怎么说得好像撞到没事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4-04-19 22:49:00这个议员484法盲啊?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4-04-20 00:44:00受伤还是有一般刑事可以用吧不过…我想到的是 不适用道路交通法规 那堤外可以酒驾?
非道路怎么会不能骑车开车?你去山林里骑脚踏车也是“用路”的行为阿。然后酒驾的定义是饮用酒类后驾车,跟你是不是在道路无关。真要说起来,堤防外飙车可能还真的没事?(如果没有限速标志的话..但非道路为什么可以设置限速标志?)
作者: tikal0904 2024-04-20 08:48:00
无法可管指的是不适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顶多免掉交通违规的罚单 该负的民刑事责任还是跑不掉
作者: Brian1988 (山羊冲冲冲) 2024-04-20 21:53:00
所以非道路等于红线可以停车
作者:
hancash (Han)
2024-04-21 20:37:00那就把全台的水防道路都封起来吧,反正也非属一般正常道路,本来就不能让一般人使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