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前几天因回转不慎 擦撞到2个月的新车(停在路边)
无人受伤 仅擦伤车门 当下有报警 双方做完笔录 就各自回去了
回去后即出险 个人有保第三责任险已立案 但保险员还未联络;
而这几天对方打来说 除了车损之外 希望我能够赔偿以下三点:
(1).镀膜费
(2).车价减损 (因为新车)
(3).代车费
谈完共两万元 ,但对方说不要跟保险公司说,可以的话就约时间签和解
个人认为要求跟金额都蛮合理的 本人也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尽快解决
但对方说不要跟保险公司说 这会不会有什么衍生的问题呢?
然后对方说签完和解书要拿去事发地(在外县市)的警察局 这是有必要的吗?
第一次遇到 上来请教版上各位大神,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