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这是变相助长不保持安全距离吗

楼主: leecowbear (立可白)   2024-01-01 20:04:47
是这样的
前阵子在国道遇到一台白色Camry沿路一直未保持安全距离在开车
跟这么近在我后面实在很不舒服也很危险
于是在他超前后去督别人屁股之后
决定把影片送检举
https://i.imgur.com/rE20VB7.jpg
画面里包含自己GPS速度 是超过100km/h的
https://i.imgur.com/wNndjWd.jpg
https://i.imgur.com/23Y30Tk.jpg
(放大后截图故图片比较模糊)
并且是持续性的动作
且明显看出距离少于两组白线
https://i.imgur.com/8dN7gqF.jpg
叙述中特别提到
不管在什么速度之下
都不该用这样的车距去开车
然而我得到的回应如下….
https://i.imgur.com/sCDUPdV.jpg
虽警方知道安全距离不足
但要举发必须要有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合格的测速器材证明对方的速度才可以
重点来了
我们一个平民哪来的这样的器材去测对方的速度
拿这一个理由放大绝
可以说是除了警察本身根本没有人有办法检举别人未保持安全距离啊
如果要这样那倒不如把这个检举项目取消
这不就是告诉大家在高速公路可以放心督人家屁股
反正只要天桥上没有警察在拍
几乎不可能会被开单….
作者: Jaxlikeghost (跟鬼一样)   2024-01-01 22:01:00
这条很难举发 国道警察都吃屎长大的 不敢开单
作者: flyintosky13 (Kamika)   2024-01-02 08:10:00
车距需要当时车速为依据 车速需要标准设备还有静止状态测 即时你有仪器在车子动的时候也不能当作依据
作者: doubleyellow (double)   2024-01-02 09:14:00
现在知道交通部都在干什么了吧,订一堆规则让你无法检举,也不加强警察执法力道,搞得一堆学长贴车贴紧紧,出了事再来说未保持安全距离!亡国材:反正别人的小孩死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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