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最高速限可占用内车道,何必切回去

楼主: alwang (暱称回来吧)   2023-03-21 17:48:52
交通规则真的不必一直看国外 因为国外的法规并没有参照台湾
有些地区甚至连平面道路都有规定左侧车道为准备左转或超车用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
第 5 条
汽车行驶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应依速限标志指示。但遇有浓雾、浓烟、强风、大雨或其
他特殊状况,致能见度甚低时,其时速应低于四十公里或暂停路肩,并显示危险警告灯。
连结: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9&flno=5
这条就是超速仔最讨厌的法规 明确定义要依照速限行驶 只有特殊状况例外
超速仔不喜欢的部分用黑色处理
第 8 条
三、内侧车道为超车道。但小型车于不堵塞行车之状况下,得以该路段容许之最高速限行
驶于内侧车道。
连结: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9&flno=8
这条就是超速仔最喜欢的法规 所以用五颜六色标示出来
现在问题是第8条定义的最高速限是多少? 速限100的地方可以开到110
那最高速限到底是100还是110?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
第 12 条
十一、驾驶汽车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未逾十公里。
连结: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29&flno=12
法规明确的写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未逾十公里 表示开到110其实还是超速
但这一点点的超速情节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
所以超车道开100~110完全合乎规定 不知道超速仔在争什么
※超车道不是超速道
※频繁变换车道只会制造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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