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先不论汽机车前面的各个违规事实
单纯就碰撞车祸当下做讨论
先说纪录器内可以看到的事实
1.重机违规行驶在道路分隔岛至黄线区域
2.汽车跨越黄线碰撞到重机
https://i.imgur.com/mxehDw1.jpg
https://i.imgur.com/fZ2TZr3.jpg
先上图以免有资讯上的误会
再来说说目前的看法
法官是否认定汽车车主已有注意到机车在左后方进行超车动作,如果有,那向左偏移是否
为有意无意必须要好好解释,否则跨越黄线撞击到他人是否有害人意图?
那如果法官认定 车主本来就没注意到他在左后方,嗯…应注意未注意吗?
大家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