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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德东飙车王”的肇事驾驶简姓男子,今年3月18日晚间行经天母超速飙车撞飞3路人,酿成1死2伤,全案依过失致死岁送办。简男上次出庭认罪,但今(19)日出庭翻供称没有超速,当时有减速到43公里,是行人突然冲到大马路上,他来不及煞车才撞上。但死者家属庭后痛诉他毫无悔意,上次调解最后虽有递给她2万元慰问金,但却立刻要求调解人员登记,完全是在演戏,根本不是真心道歉。
简男被控于18日晚间,行经台北市天母商圈士东路、芝玉路二段时,疑似超速撞上正在过斑马线的3名路人,造成65岁谢姓妇人伤重不治,2名17岁女高中生骨折送医。事件发生后,不少住在附近的网友表示,近日当地出现一辆车经常在事故现场一带违法飙车,也有里民曾经向里长反应似乎出现飙车族,网友推断,驾驶就是天母地区有名的“德东飙车王”。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他辩称案发至今没有开过车,而当天他开车准备去ATM转帐,当时也有减速,确定煞车前时速是45公里左右,行人突然跑出来,而人在夜间反应速度应该是2至2.5秒,他根本来不及煞车。
不过检察官立刻拿出行车鉴定报告打脸,简男当时车速超过100公里,事证明确。法官再问为何变换车道?简男答称,他认为内侧车道车速太慢,故而开到外侧车道,但因有脚踏车,所以又超车回到内侧车道。而且事发当天他因太过烦恼,还“捶心肝”将近20几下,还要他没怎样?法官及检察官闻言,怒斥要他别再开车。
2名受伤高中生家长听闻简男辩词难以置信,当庭反问“难道我的孩子还会从天而降吗?”要求简男应负起赔偿责任,就给大家一个解脱。死者女儿朱小姐沈痛表示,案发当天她抱着1岁女儿在停尸间,急诊室主任告诉她,母亲是在完全没有煞车的状态下被撞击,死状凄惨,要她不要看。
庭后,朱小姐表示,简男曾在调解最后递给她2万元并向样她道歉说对不起,但他在庭上却又否认犯行,这不是很冲突吗?而且在简男给钱之后,他的律师马上要求调解人员登记有这2万元,这行为根本不是道歉,显然只是演戏给法官看,盼法官从重量刑。
朱女的律师孙瑞莲也说,简男经查在天母有一处房产,目前为全家便利商店的店面,市值约3500万,即使简男只持有一半也有月收入20万元,且他的家族在天母有8间房产,完全有能力赔偿,但他却只愿赔偿两名伤者60、80万元,死者100万元。而朱小姐与母亲相依为命,唯一家人骤然去世,其内心痛苦难以言喻。
心得/说明:(30字以上)
在台湾是不是只要有钱就是可以为非作歹?
然后开车撞死人出事情了还可以赔个几万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