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睡前看到这篇
我试着从法律面来说说看我看完这篇的想法
推 romanmin : 光看到不看车,法院改成买方地就有鬼了。还是直接05/03 21:40
→ romanmin : 卖给会来看的车商比较不会毛一堆。05/03 21:40
这叫做合意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 只要两边约定好就好
老实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鬼 最多就是以后真的要诉讼时比较方便
※ 引述《iamray (CCU 马力 Mario)》之铭言:
: 今早要备份竟手残误删 orz
: 还好有备份 才能连回文一起重po
: =====以下原文及推嘘=====
: 最近卖了一台二手车 (nissan leaf)
: 买家从买前到买后都搞得我乌烟瘴气
: 买前对方没看车议价 议到一个我的底限略低价 想说冷门车就勉强答应 双方也确认下来
: 至此我从没贴过我卖场给他
: 讨论都是车子 没出现充电桩的字眼
: 过程中我答应
: 车况和我所述不符可退
: 为了条列车况 我便宜行事贴了别处卖场给他
: 卖场因为有附充电桩所以价格有拉高
: 这时他就主张不要桩要扣三万...
: 最后说最多加1.2万否则不买
: 我急于清车位也就妥协了
: 这还算我自己甘愿 没想到是恶梦开始
: 但自此我也对此人有了戒心
: 我这台车是跟新庄裕信买的原厂认证二手车
: 全车保固中
首先我要先跟你说 保固是原厂给你
你跟买家间的买卖契约 有其他法律上赋予你的责任 那跟原厂保固是两回事
民法第354条(物之瑕疵担保)
物之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危险移转于买受人时无灭失
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但减少之程度
,无关重要者,不得视为瑕疵。
出卖人并应担保其物于危险移转时,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危险移转就是交车啦
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虽然我没看到契约 可是据你文中所述
你契约是保证无重大事故 无泡水
四个门都拆过钣烤过算不算重大事故?
如果是二手车商的标准 大概要切过焊过主结构才算吧
但是一般人如果买一台,我引述你carshop版的卖车文
"内外观如新 门把碗有小刮不打算处理 车内还有新车味咧"的车
然后发现四个门都拆下来钣烤过 应该不会认为这台车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更别提故障灯亮一堆了(虽然可能是小电瓶没电了)
这个上法院还是有得争论的 端看他能举证到什么程度
主张民事的物之瑕疵担保 或者债务不完全给付(民法第227条)
我觉得都有空间
: 因为卖车过程有其他询问者带二手车商来验车
: 有表示右后门有拆过,但状况ok 没事故泡水疑虑
: 原厂车我也很有信心 当初也有立约保证
: 然后这一年我也顺顺开 至今没出任何问题
: 加上还在全车保内
原厂的保固 跟你的瑕疵担保责任 是两回事 再重复一次
: 所以当这位买家问车况
: 我也是告知没问题
: 合约也写明非事故泡水
: 与合约不符原价买回
: https://i.imgur.com/157o8kv.jpg
: 因为对此人有防备
: 参考内政部合约拟定购车合约
: 除了审阅及收订立约的签名外
: 在收到款与交钥匙当下
: 还请他多签一个
: “确认车况检查及车价点交与合约无误后签名”
: 他交车时也确实签了
民法第356条
买受人应按物之性质,依通常程序从速检查其所受领之物。如发见有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
任之瑕疵时,应即通知出卖人。
买受人怠于为前项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检查不能发见之瑕疵外,视为承认其所受领之物
。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后发见者,应即通知出卖人,怠于为通知者,视为承认其所受领之
物。
我觉得你好像有个观念 银货两讫 货物既出概不退还
当然这个观念也不能说错
但是以我自己来说 买了二手车当下我看不出眉角是很正常的
付钱交车后回原厂检查才发现问题 也是完全正常的情况
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检查 然后通知卖家(就是你)发现的瑕疵
这真的没毛病
反而是你文中:"啊!领走了喔!签收了喔!接下来不能反悔了!"
那种感觉比较像是一般中古车商的态度
讲白一点
我买了一台卖家号称"无事故泡水 内外如新 甚至还有新车味"的自售中古车
回去发现四个门都被拆卸钣烤过 钥匙一转亮一堆故障灯
我他妈还不气炸?
m版友说得没错 如果买家也有上车板先发一篇
这个风向肯定是完全不同
: 但拟合约过程有来回几次
: 包含他要求将管辖法院改成他的所在地
我说过了 合意管辖就是两边说好就好
如果不能达成合意 就依照法定管辖
: 以及车况不符需购回等等
: 我对车况有信心没想太多就同意
: 交车的当天 也是他第一次看车
: 他有仔细看车
: 询问我右后门拆的事
: 我如实告知 那个中古车商的检查结果
: 他再追问其他三门状况及为何门边没有原厂贴纸
: 我实在不清楚就直接回答我不晓得 可能要问原厂
: 最后他还是同意交车开走了
我之前那篇推文也有提到
你是买二手的车子 车子并非从头到尾都在你手上
你如何能确认前一手甚至原厂没有发生过事故?
如果真的送验 或许会发现一些连你都不知道的事情
到时候你的保证还算数吗? 能够用不知道不清楚带过吗?
: (交易前过程他还凹了强制险、洗车费,连红茶都要指定摩斯这我就不说了)
: 交车后大概四天
: 他透过line 跟短信传给我
: 说他回原厂
: “原厂”跟他说四门都“换过”
: https://i.imgur.com/9gzHlkS.jpg
: https://i.imgur.com/kOljfjM.jpg
: 并说若不出面要动用法律诉讼
: 还说只要求价值减损两万
他用到价值减损这四个字 听起来是懂法律的
民法359条
买卖因物有瑕疵,而出卖人依前五条之规定,应负担保之责者,买受人得解除其契约或请
求减少其价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受人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但是我要强调 中古车本来就不是新车
你卖的车 你跟他之间的说词 包括契约、即时软件的对话内容 只有你们自己清楚
但是他主张减少价金 会不会成立资料不够我不敢说
但是看来并非无的放矢
: https://i.imgur.com/4n9Lzac.jpg
: 我合约站得住脚 车况也有把握 本不想理他
: 但基于善意跟好奇
: 还是决定多了解一下
: 因为一来在我认知 原厂不会有这种鉴定服务
原厂在买卖中古车前 不会有这种鉴定服务
我亲自问过T牌原厂 如果我要买一台TOYOTA中古车
跟卖家约在原厂保养厂交易 先由你们检查过车辆 不用出具书面证明 可否?
原厂回答我 有这样做过 然后如实告知可能有事故或者重大维修的地方
就被卖家告了
所以在交易前 原厂不会做这种鉴定服务
然而交易后我以车主身分 做一个完整结构及重要部件的检查
车厂没有理由不做
: 二来我是跟原厂买的 说不定裕信真的没明白告知我
: 在跟原业务了解后
: 得知这车的确在交车前有出乙式烤漆再交给我
我就先不说这是诈保了
出乙式险 在纪录上这台车就有出过事故了
你不觉得你的无(重大)事故保证已经岌岌可危了吗?
: 但也只是个金额2.2万的烤漆小处理
: 全车绝对原钣件 2.2万也无法换英国进口车四个门
: 我再致电他去的服务厂
: 求证技师与接待专员
: 也说没跟他讲过车门的事
: 只有建议他更换小电瓶但他不换
: 这里证实他有欺骗动作想拐我两万
: (我们打算告他诈欺未遂)
诈欺是刑事罪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
要跟你请求物之瑕疵担保的价值减损 是哪里不法了? 诈术的点是?
你或许觉得我也告个刑事反制比较能壮底气
但是我建议你还是先咨询一下律师 免得到时候被检察官洗脸
据我所知不少检座都很暴躁的
: 后来买家又说
: 是因车有故障码才回厂检查
: 问我故障码是否要帮他解决
: 因有全车保固
: 我就跟他说就请原厂处理 至少先换小电池
: 该我负责的非耗材不能出保又能归责于我 我会负责费用
到底故障码是真的有没告知的车况问题 还是单纯小电没电
属于事实问题 看他能举证到什么程度
: 但原厂在他初次进场就告知他可能是12V小电池问题导致一堆错误码
: 建议先换小电池
: 因这是耗材
: 我觉得是二手车风险所以踩比较硬也不愿帮他出
: 他也要求我连耗材都要帮他出至少一半
: 吵到最后没交集不了了之
: 又回头扯车门钣件
: https://i.imgur.com/6cTWeUj.jpg
: 本来他说要找二手车商sum save鉴定
: 若是换过就要赔他
: 我说我只信莱因
: 他说也可 但只要是“疑似”就是要退车或赔偿
: 我当然不可能答应
: 最后我就请他上法院了
: 实在吵不完
: https://i.imgur.com/w0iIKCZ.jpg
: https://i.imgur.com/zJMNwiM.jpg
: https://i.imgur.com/QZnTNob.jpg
: https://i.imgur.com/IRELpfn.jpg
: https://i.imgur.com/k3UQzzh.jpg
: https://i.imgur.com/OTCuNRA.jpg
: https://i.imgur.com/SEehKNU.jpg
: https://i.imgur.com/4qrLw2m.jpg
: https://i.imgur.com/xkbOOwj.jpg
: 现在觉得他一开始改管辖法院是不是意有所图
: 不过合约车况我站得住脚
: 是也不怕
: 但还是第一次看到买家在诈欺卖家的
: 也提醒车友们慎选买家
: 过程中有不对劲宁愿车摆久一点
: 此人姓里有水有木有刀 住彰化花X
: 大家日后可多留意
: 以上
: 虽为自售车
: 本人一直秉持诚信在任一笔买卖
: 没想到却换来这样的对待
: 也给大家一个经验
之前看原PO卖leaf卖得很辛苦
我可以理解碰到可能卖家 想说快点脱手给他不知不觉凹了一堆东西
没想到后面还来要我退钱
这种非常不爽的心情
但是你今天反过来想
推文里面m大其实说得没错
如果今天是普通人跟车商买一台号称如新无事故泡水的中古车
回去发现四个门都拆下来钣烤过 又一堆故障码
要求车商负责 车商用:
"依现况交车"
"当时你也看过车了 有问题可以退订 没拿枪逼你买喔!"
"钣烤车门没切没焊不算契约约定的重大事故喔!"
来搪塞买家
买家上来PTT发文干谯 这边风向肯定一面倒跟着骂 可能还去洗他负评
怎么这些事情自售做就变成OK的呢?
我还是那句老话
如果我是买家 我他妈一定气炸
第一步写存证信函催告 下一步我就写起诉状了
所以我说你通篇下来都是自己本位的叙述方式
不能交代 或者超过自己所知的承诺保证部分就用不知道不清楚带过
看完实在无法给予你同情
当然我不是说你一定错 太多事实未厘清无法判断
但是你也并非你所想的那么理直气壮就是了
光是你要告对方诈欺未遂 稍微懂一点法律的人就要翻白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