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120574
原文内容:
政院通过驾驶未停让行人罚6千 严重超速下修20公里
2022-02-24 11:30 联合报 / 记者侯俐安/台北即时报导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除提高车辆未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过罚锾,从3600元提高到6000元,也增订多项致人死伤吊销执照;严重超速行为从现行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60公里修正为超过最高时速40公里。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通过修正19条、增订2条,修正重点为“未停让行人罚责”、“修正违规记点制度”及前已送立法院惟因届期不续审之草案包括“速度管理”、“驾驶人管理”、“车辆管理”等共五大部分。
未停让行人罚则部份,扩大范围到汽、机车驾驶人行近“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之罚则;提高车辆未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罚锾到6000元。
提高记点方面,提高汽、机车驾驶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暂停让行人、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先行通过者,从目前记违规点数1点提高到2点。
另增订汽、机车驾驶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暂停让行人、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之视觉功能障碍先行通过者,或致人受伤或死亡者,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若汽、机车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不暂停让行人、携带白手杖或视觉功能障碍先行通过,因而致人受伤或死亡者,罚锾加倍,最高处3万6000元罚锾,致人受伤吊扣驾驶执照1年,致人重伤或死亡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领。
这次修法也同步修正违规记点制度,包含延长记点累计期间,依对行车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记违规点数一点至三点;另延长违规点数累计期间、增加累计违规点数及吊扣驾驶执照期间。
同时提升修法时效性,增订应记违规点数之条款、点数及其通知程序;即时告知预警导正等,增订讲习可扣抵违规点数之规定,驾驶人1年内记违规点数达6点者得自费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完成后扣抵2点,1年内以1次为限。
另外,国际上均把“速度管理”列为提升道路安全关键因素,将严重超速之规定由现行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60公里修正为超过最高时速40公里,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车辆管理方面,为使古董车活动带动产业发展,除研订古董车认定标准、核发专用牌照、安全检验及行驶道路等配套措施外,并配合增订领用古董车专用牌照不依规定之时间、路线或区域内行驶者,处以罚锾及注销牌照之规定。
另也增订尾灯、煞车灯、倒车灯、方向灯、后雾灯、第三煞车灯、轮廓边界标识灯污秽不予清洁或为他物遮蔽,致影响正常辨识,及装置不合规定音调喇叭之罚责。
同时增订若有车辆机件、设备、附着物不稳妥或脱落等情事处罚汽车驾驶人之处罚及记点规定;其受吊销驾驶执照者,纳入三年内不得考领驾驶执照范畴。
—
心得:
路人大时代来了…
又有得吵了 那路人任意穿越不管喔QQ
超速60扣牌也下修
这条要让更多路人知道吧…